江苏南京出台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27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江苏南京现有1500多家家庭农场,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即可被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政府将对这些家庭农场“领头羊”给予资金、技术等扶持。日前,南京市出台第三个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产业布局规划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将成为能否被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的首要条件。同时,这一认定不搞“终身制”,新出台的《办法》有详细“出局”条款,违反一条即摘牌。
该《办法》对“示范家庭农场”的专业性、规模化、现代化有具体要求,此外更强调了产业布局规划与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致,如能实现清洁生产,废弃物能集中清理,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或使用,因为要种养殖这些优质农产品,环境必须优良。连场容场貌的整洁美观、有醒目标牌等农场环境要求,也被列入认定条款。
据悉,南京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尚处起步阶段,该《办法》出台后将认定的首批“示范家庭农场”,把与环境的和谐共处作为重要条件列入,对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较好示范作用。此外,《办法》对“示范家庭农场”的专业化要求包括,家庭农场主须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能在生产全过程运用科技知识和信息化手段;规模化要求包括,生产经营用地须集中连片,粮食作物生产须100亩以上,园艺种植露天生产须50亩以上等;对现代化要求包括,能基本实现作业机械化,有较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抗灾能力等。家庭农场的自产自销能力,也是重要认定内容,包括有稳定销售渠道,能实现家庭增收,家里人均纯收入须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另据了解,“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不搞“终身制”,每年度认定一次,并有详细“出局”条款,且初定名单须在网上公示至少5天。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有限的政府扶持资源,能真正给予有资质、有发展潜力的家庭农场。一旦被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即可获得政府资金、技术、项目等多项扶持,并可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获得更多政府扶持,所以必须慎重。近期,对“示范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即有望明确。而对“示范家庭农场”的“出局”规定也已明确:包括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因经营不良、资不抵债而破产或被兼并;经营中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一旦“出局”,3年内不得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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