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的玉米、大豆种植者补贴,农民朋友们最为关注,提问的也比较多,各种猜测也不少,说啥的都有,因此,有必要再重申和明确一下。
7月13日,黑龙江再次印发了补贴通知,全称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玉米、大豆补贴进行了再要求,说的很清楚,很明白,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只要认真看看,什么都清楚了。此方案与吉林、辽宁、内蒙古的方案大同小异,可参考。
下面,就把最新的补贴方案节选给大家看一下,供详细学习,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千万别错过!
一、基本原则
1、市场定价、价补分离
进一步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自2017年起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调整为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现玉米和大豆补贴机制相衔接,玉米和大豆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和大豆,形成购销主体多元化和多渠道流通的市场格局。
2、统筹资金、统一政策
省政府统筹安排中央补贴资金,科学确定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比例和规模。全省范围内施行统一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生产者和大豆生产者分别执行统一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对调整区域种植结构的决定性作用。
3、保障收益、调整结构
在保证生产者种粮基本收益的基础上,结合补贴资金额度、补贴面积及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对玉米生产者和大豆生产者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引导扩大大豆种植,促进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且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2、补贴标准
根据全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省统计局、农委核实确认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亩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原则上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3、补贴程序。
①面积核实
每年6月至8月中旬,各市、县政府和省农垦总局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工作,并将调查核实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和流转地承包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座落等信息在村屯、乡镇政府或农场进行张榜公示,确保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8月25日前,将审定后的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报省统计局、农委,同时,各市、县统计和农业部门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玉米和大豆合法种植面积等详细补贴信息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当年发放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基础。8月底前,函告省财政厅,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②补贴发放
9月15日前,省财政厅会同农业、统计、物价监管等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当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后,按照补贴标准和省统计局、农委核定的分县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分配补贴资金;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付各市、县和省农垦总局。各市、县和省农垦总局在接到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后,由其财政(财务)部门根据同级统计、农业部门函告的补贴对象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及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底前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所以说,朋友们不要着急,耐心等待,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也盼不来,不论补贴多与少,好过没有,今年的天灾本就肆虐,不是这下雹子就是那刮大风,不少地方的大水还发的不要不要的,前几天松原还整出个地震来,给大家的财产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不论怎样,人没事就是万幸。正所谓,没有健康拥有再多也是零,钱没了可以慢慢再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小编在这里由衷的祝愿您全家幸福,健康平安。(来源:农业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