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里龙江省食用菌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里...

    2024 羊肚菌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大会

    2024 羊肚菌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大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药用菌与林下经济发展研讨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胜利闭幕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安全吃菌知多少

    安全吃菌知多少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农业农村部答复建设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关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中国农村网、农业农村部网站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39号建议的答复,从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5G智慧中心、统一建设标准、创新经营管护模式、培育种业基地等四个方面回应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要求,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并着力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推动各地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支持制种基地建设。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统一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持续强化政策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积极推进制种基地建设,促进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答复原文。
     
    梁留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5G智慧中心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1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规划》提出,开展数字农田示范,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中的应用,配套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农田建设和管理测控系统,对工程建后管护和农田利用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实行农田灌溉排水等田间智能作业,提升生产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我部积极指导各地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农田信息化建设试点示范,在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了一些信息化、智能化高标准农田,取得良好成效。“十四五”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将124处大型灌区、1100余处中型灌区纳入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规划新建30处大型灌区,持续完善灌排骨干设施,改善灌排条件。2022年底,水利部启动了48处数字孪生灌区先行先试工作,加强灌区数字化、监控自动化、调度智能化建设,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水利支撑。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提出“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当前,受各级财力限制,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与实际投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部积极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和资金,积极利用土地出让收益、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发行政府债券、引导社会与金融资本投入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投入保障。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在安排农田建设资金时对包括河南在内的粮食主产区予以倾斜,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省份通过定额补助予以激励,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允许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贷款贴息、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和引导个人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筹劳,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支持各地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筹资渠道,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水利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数字孪生灌区先行先试,提高灌区现代化水平。
     
    二、关于统一建设标准 
     
    近年来,我部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要求,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并着力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分区域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指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积极指导各地统筹考虑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种植结构等,统一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关于创新经营管护模式 
     
    2019年,我部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选定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实施。《规划》提出,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投入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同时,我部指导推动各地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目前,全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4万个,服务面积超过18.7亿亩次,带动小农户8900多万户。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政策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农田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四、关于培育种业基地 
     
    “十三五”以来,我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制种基地建设。一是优化基地布局。2017年和2019年先后认定两批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2022年,我部进一步优化调整国家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基地总数达到216个,国家级基地供种保障率提高到75%,基本做到粮棉油糖、果菜茶药全覆盖。二是出台政策文件。我部先后出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四圃制”技术路线为基础,以县企结合共建为重点推进基地建设。组织并指导基地县制定了5年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方案,为制种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加强基地建设。“十三五”以来,通过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近100亿元,支持建设了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近50亿元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全面改善种子生产基地设施条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制种基地建设,促进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1日
     
    (来源:中国农村网、农业农村部网站)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今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

    2018-03-19 15:14:27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

    2012-12-19 13:34:00

    农业部召开促进休闲渔业现场会暨渔业政策法规座谈会的通知

    五大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休闲渔业迅速发展,对调整产...

    2012-12-03 14:50:00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4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名单

    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农业新质生...

    2024-11-12 15:16:36

    解读今年前三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走势

    夏粮早稻丰收到手,秋粮面积稳中有增,大面积单产提升取...

    2024-11-11 15:47:18

    事关农业科技创新及帮扶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最新部署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

    2024-11-04 16:09:28

    农业农村部:建立健全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帮扶激励机制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增强内生动力提升发展能力促...

    2024-10-31 16:36:32

    国家文物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农业农村...

    2024-10-30 16:38:01

    农业农村部关于增强内生动力提升发展能力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和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

    2024-10-29 15:30:06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人解读《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2024-10-28 16:17:40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

    2024-10-25 15:34:17

    农业农村部公布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

    2024-10-24 16:46:03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

    2024-10-23 15:23:17

    2024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骨干冷链...

    2024-06-25 16:05:49

    农业农村部关于认定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

    2024-01-20 15:55:19

    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2023-12-20 16:00:28

    宅基地改革要守住哪些底线?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农村宅基地改...

    2023-09-27 15:09:07

    自然资源部: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

    2023-09-12 16:33:48

    事关宅基地!农业农村部有答复了

    您提出的《关于以法治思维保障农民“住有所居”幸福生活...

    2023-09-05 15:15:08

    如何保障退出宅基地农户权益,官方答复来了

    如何保障退出宅基地农户权益,官方答复来了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刊发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023-08-23 16:12:29

    关于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土地权益的建议,农业农村部有答复了!

    关于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土地权益的建议,农业农村部有答复了!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下宅基地退出中农民土地权...

    2023-08-16 16:41:54

    两家食用菌企业上榜!农业农村部公布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名单

    两家食用菌企业上榜!农业农村部公布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名单

    日前,农业农村部正式认定天津三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2023-07-19 14:18:18

    事关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自然资源部发文明确这些要求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

    2023-07-12 15:57:46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