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食用菌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食用菌产业优势,建设国内一流的食用菌产业基地,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和做好“土特产”文章的指示精神,以推动我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产业化思维和市场化导向,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聚焦食用菌优势特色区域,在稳规模、提质效、强品牌、深加工、畅流通、促融合上下功夫,全产业链打造、全价值链提升。
二、发展目标
提升食用菌产业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将食用菌产业培育成质量标准高、科技支撑强、产业链条长、综合效益好的百亿级农业特色产业。到2027年,全省食用菌总产量达到150万吨,全产业链产值超12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产优势区建设
1.打造高标准生产优势区。打造岫岩县、凤城市、清原县、凌源市等香菇优势区,推进栅室改造升级,逐步实现机械化、智能化生产。打造岫岩县、宽甸县、庄河市等滑菇优势区,推广双层棚轻简化栽培模式。打造抚顺县等黑木耳优势区,树牢“单片黑木耳”品牌。打造于洪区、灯塔市等蛹虫草优势区,开展精深加工,提升价值。打造辽阳县、新宾县、龙城区等珍稀食药用菌优势区,全链条化生产,因地制宜推进“菌菇方舱”等高效种植模式。到2027年,打造5个高标准生产优势区,创建10个标准化示范专业乡镇,扶持一批规模化菌棒生产主体。(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推进产品精深加工
2.推进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围绕食用菌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推进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3.提高产品初加工水平。鼓励优势区家庭农场、合作社开展清洗、烘千、分拣、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引导龙头企业在重点乡镇、村建设一批食用菌初加工基地。有序发展食用菌速冻、干制、腌制、油炸等食品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4.推进产品精深加工。鼓励龙头企业增加食用菌产品品种,推动精深加工,丰富市场供给。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提高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形成规模效应,推动全产业链开发。(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强化流通贸易和品牌建设
5.建设产品交易、加工集聚区。在岫岩县、抚顺县、建昌县、凌源市建设食用菌产品交易、加工和冷链物流集散地(大市场)。依托食品加工等产业园建设食用菌加工“园中园”。推进产地冷藏保鲜全覆盖,发展“互联网+食用菌”销售模式,增强销售主动权。(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6.推进品牌建设。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组合拳,培育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辽菌”品牌。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生产者使用“岫岩香菇”“岫岩滑菇”“抚顺单片黑木耳”等地理标志商标。抓好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建设。加大重点企业和品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7.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在食用菌生产区开展“菌菇主题”乡村旅游,推进“产业带旅游、旅游兴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食用菌种质资源库、科普馆和蘑菇农场等创建多功能农耕文化体验馆。打造一批集种菇、赏菇、采菇、食菇为一体的“蘑菇小镇”,讲好辽宁“菇事”。(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强化经营主体引育
8.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大力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食用菌规模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工厂化食用菌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和省级龙头企业。生产优势区要积极推进食用菌企业“小升规”“规升巨”,培育雏鹰、瞪羚企业。(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9.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产业链图谱,围绕产品“食品化“药品化”等定位,生产优势区有效扩大投资,加大招商力度,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
10.打造菌种繁育推广体系。依托省食用菌种质资源库、省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省食用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3个菌种研发繁育推广中心,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鉴定利用。研发推广液体菌种、代料栽培,发菌设施、环境智能化管控等技术,引导菌种生产、菌棒制作转型升级。鼓励头部企业在生产优势区设立菌种研发机构和菌种生产基地,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创新种质、培育新品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负责)
11.加快建设标准化体系。统筹制定生产基地、出菇大棚等地方标准,完善工厂化制棒、农户分散种植的技术标准,规范种植、管护、采收、分拣、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技术。严格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加强菌种市场监管,规范菌种生产经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2.聚焦突破关键技术。整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建立食用菌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数字化应用。加大对食用菌产业科技创新的支持。(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负责)
13.加强技术培训。加快组建辽宁省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用好科技特派团,建立专家服务站,构建覆盖主要生产区科技服务网格体系。做好食用菌生产、加工项目指导和服务,推进新建项目落地投产。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强化基层技术人员培训。(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负责)
(六)打造联农带农生产方式
14.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联农带农模式。通过土地经营权转让、务工就业,承包租赁、合作经营,资金资产入股等方式联农带农,增加农民收入。(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5.推动联农带农发展。定向培养乡土食用菌人才和产业经纪人,鼓励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发展食用菌产业。引导和支持食用菌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推行统建棚室、统制菌袋、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四统一分”生产模式,带动农民参与食用菌产业,享受发展红利。(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保障。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食用菌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家组”工作机制,食用菌主产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食用菌特色产业有专班推进、有专家服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7.加强政策支持。将食用菌产业发展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统筹涉农项目资金向食用菌产业倾斜。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设备投资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负责)
18.加强金融保险支持。深化产融对接,降低融资成本和门槛,利用设施物权、生物资产抵押,提供信贷和担保支持。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撬动金融支农作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研发助农担保产品,为符合条件的食用菌经营主体提供贴息担保贷款,提升保险覆盖面。(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担公司、有关银行负责)
19.加强营商环境建设。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食用菌企业跨区域发展,加强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留得住、发展好,扶强扶优。加强食用菌市场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0.加强宣传引导。依托企业、协会举办食用菌文化节、美食节、主题研讨会,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我省优势特色食用菌,引导大众消费食用菌,全方位提高我省高端食用菌知名度和竞争力。(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来源: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