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受“非典”影响的饮食等行业享受税费优惠
发布时间:2003-05-2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为保证“非典”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
11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包括饮食业在内的、受“非典”疫情直接影响比较突出的部分行业在2003
年5月1日~9月30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行业和部分优惠措施包括: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疫情和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影响的实际情
况,决定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实行如下税收优
惠政策:如对饮食业、旅店业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财政部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依法征
税,一律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税收。
据悉,此前财政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分别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9月30
日,减免这些行业15项政府性基金及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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