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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严禁私商和其他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

    发布时间:2003-05-2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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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严禁私商和其他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一是真正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是使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三是保持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以往的经验证明, 如果放开收购市场,各种各样的企业和私商都去农村收购,粮食少时抬价大起 大落,损害农民的利益,影响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 国有农业企业、农垦企业可以收购本企业下属单位所生产的粮食。农工商企业 和饲料企业等所需加工用粮,可以委托产区国有粮交易市场购买,但不能直接 到农村收购。销售市场也可以有条件进一步放开搞活,实行多渠道经营。办好 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对全国开放,地方政府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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