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协积极工作为食品企业申报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03-05-28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报讯 (记者马上)为配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在食品行业中的实施,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将继续为行业骨干企业做好申报驰名商标的相关组织工作。
最近,中国食协负责人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导就商标局与中国食协今后对食品行业、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驰名商标认定、商标申请注册等方面的工作达成了合作意向。双方领导表示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将继续配合,切实贯彻《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为我国食品企业迈向全球化发展而共同努力。
驰名商标的认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应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行组织。企业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其商标或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或请求撤消,并提出其商标驰名的材料。
目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已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疏通了工作渠道,掌握了相关信息及认定规则和程度。需要申报驰名商标或提供咨询服务的食品骨干企业,可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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