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前景与对策
发布时间:2003-06-13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加入WTO后海峡两岸农业发展面临着什么机遇与挑战?提升两岸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什么途径?两岸农业发展的互补性与合作前景如何?促进两岸农业的进一步合作应采取什么措施和策略?这些都是近年来两岸学者十分关心的问题。2002年10月24—26日在杭州召开的“加入WTO后的两岸农业:投资与贸易学术研讨会”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这次会议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联合主办,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卡特)、杭州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等单位承办。来自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台湾大学、台北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中兴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嘉义大学等20多所大学的知名学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业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中央研究院”、美国农业部等政策研究部门的高级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企业家等共200多人参加了大会。现把会议普遍关注的问题和观点综述如下。
一、两岸农业合作的意义和特点
(一)两岸农业合作的基础和意义
农业合作包括投资、技术交流和贸易等诸多方面。就农业直接投资来说,近年来,台湾资本投向大陆的基本原因在于资本市场供给和需求的矛盾。对资本输出的台湾来说,由于台岛内市场狭小,竞争激烈,迫使剩余资本离开台岛到海外寻找投资场所。对资本输入的大陆来说,经济快速增长所需要的资本在短期内难以依靠自身的积累来满足,需要借助外来资本的输入。一方愿输出资本,另一方需要输入资本,这是两岸农业投资合作的基础。
有专家指出,台湾资金充寓技术先进,农业现代化化水平较高,而大陆劳动力充裕,劳动成本低,农业资源多样化。两岸农业发展条件和水平上的差异,决定了两岸农业具有互利合作的广阔领域。加强两岸的农业合作,把大陆丰裕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同台湾的品种、技术、资金以及市场营销的优势结合起来,就能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专家指出,加入WTO后,大陆和台湾的农业都将遭受强烈冲击。为适应新的经贸形势和高新技术发展的大趋势,台湾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结构变革,加速推动农业转型,发挥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大陆农业也必须调整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加工层次,加强运销体系建设。大陆需要向台湾借鉴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成功经验。台商来大陆投资进行农业资源开发,发展天然绿色食品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带来资金和技术的同时,还带来经营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将台湾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用于大陆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拓展大陆农民转移就业和变资源优势为市场竞争优势的机会,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需要。
加强两岸农业合作不仅对迎接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促进两岸农业的发展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对促进祖国的统一事业也必将产生积极的重大影响。有台湾学者指出,目前两岸的政治僵局可利用农业经贸合作来打破,因为农业是相当依靠自然条件的生产事业,谋求的是农民的生计与百姓的衣食饱暖,最不牵扯到权谋与利害,因此,加强两岸农业经贸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两岸农业合作的特点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历史悠久,即使甲午战败,台湾割让50年间,两岸贸易往来也从未停止过。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后,直接贸易被迫中断,中药材等少量农产品仅靠香港等地转口,贸易数额极为有限。1979年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发布《告台湾同胞书》,主张和平统一祖国,台湾也于1985年宣布不干涉台商转口贸易,两岸长期对立的政治气氛有所缓和,两岸投资和贸易迅速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至2001年底台商在大陆的实际投资总额达291.4亿美元,两岸贸易额达323.5亿美元,大陆已成为台湾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投资区域。
专家指出,目前两岸经贸合作有以下特点:①经贸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波动性很大。1979~2000年两岸贸易额增长了302倍,但1982—1984年、1995~1997年却出现了负增长。②经贸合作内容趋向多元化,但区域相对集中。经贸合作的内容从开始时的农产品贸易,扩大到目前的工业品、服务业,从贸易合作扩大到投资合作、技术合作等。但合作的地域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台商在苏、沪、粤、闽、浙、琼、鲁等7个省、市的投资占了台商在大陆总投资的85%。③两岸经贸合作明显失衡。在贸易方面,大陆对台湾贸易是连年赤字,例如,1999年大陆对台出口39.5亿美元,而进口达195.3亿美元,贸易逆差达155.8亿美元。农产品贸易也是如此,例如,2001年大陆对台出口仅0.49亿美元,而进口则为2.62亿美元。在投资方面,大陆千方百计吸引台商投资,而台湾至今不允许大陆到台湾投资。目前,两岸经贸合作还存在着政治障碍,存在着大量的限制因素使两岸的比较优势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还有专家指出,目前两岸农业合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①台湾当局保守僵化的经贸政策阻碍了两岸农业合作,使得两岸农业合作呈现出单向流动状态。②两岸农产品的同构性对两岸农业合作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③台商大多投资于一些短、平、快的资源开发型的项目,大型项目和深层次的开发项目较少,且主要集中在闽、琼、粤等少数沿海地区。④一些台商利用大陆农业投资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借农业投资之名取得大量土地,却不行投资之实,尽享地价上涨之利,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台商的形象。
二、加入WTO对两岸农业合作的影响
加入WTO给两岸农业发展带来了一些共同的挑战,但同时也给两岸农业的合作创造了更好的外部环境。WTO规则将使两岸的市场更为开放,贸易壁垒将更少,从而有利于打破两岸投资和贸易的单向流动格局。对于大陆而言,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将有助于市场体系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台商与大陆农业的合作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竞争环境。各项制度的改进将有助于减少投资和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提高区域间分工合作的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大陆潜在的巨大市场容量也会随之释放出来,这又会进一步吸引台湾企业的投资,增加台湾优势产品向大陆的销售。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两岸必将会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一些新的分工,从而促进两岸农业的共同繁荣。
还有专家进一步指出,对加入WTO后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分析,必须由过去二元架构转变成多元架构,应考虑到各国农产品均可进入两岸市场的事实。这种农产品市场竞争全球化的新格局,不但使得两岸间农产品贸易问题变得复杂,也使两岸农业投资问题复杂化。
加入WTO以后大陆农业直接面临的短期影响包括:①对大多数农产品实行关税减让;②对粮、棉、油等大宗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制;③放宽农产品贸易和流通的市场准人条件;④在农产品进口的动植物检疫方面减少技术壁垒等。从目前趋势看,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农业造成的长期影响很快就会超过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压力,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但是,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不够快。如果我国农业部门的就业人口比重不能降低到与农业CDP比重大体相应的水平,单位农产品中包含的劳动力成本不但无法下降,而且将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提高而不断上升,从而进一步降低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最终导致农业生产的萎缩。
有专家认为,加入WTO后,两岸农业都面临产业转型与升级,产业冲击不可避免。从总体而言,海峡两岸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各有所长,但两岸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也均呈下降之势,单打独斗不易提高国际竞争力。从大陆方面看,水果、蔬菜、花卉、水产品、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优势,大米、生猪、苹果、甘蔗、烤烟等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加入WTO有利于大陆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从台湾看,大陆的优势农产品中绝大多数为台湾原来高竞争力的农产品,台湾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准,但由于经济成长后的成本压力,目前除蔬菜、水果及花卉仍保持一般比较优势外,大多数逐渐成为劣势竞争产品。
来自台湾的专家还通过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指出:在其它政策措施不变的前提下,开放两岸自由贸易将使台湾农畜产业(除部分花卉及水果外)的产量、产值及所得降低,也使农牧业的劳动力需求降低,尤其相对不具竞争力的产品如谷类作物、饲料玉米、花生、蔗糖、蒜头等作物及养牛等受到较大冲击,使原本因加入WTO而已处于劣势的农业人口面临更大的失业压力。
三、两岸农业合作的前景
专家们一致认为,加入WTO后,两岸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目前两岸政治上的僵局与对立,若能求同存异逐渐化解,则会对合作有相当正面的影响。
有台湾学者指出,加入WTO后两岸农业的交流合作可能形成对台湾的竞争,但若能达成以下共识,则互利合作的空间甚大,远景颇可乐观:①农产品贸易以“互补”为原则;②农业投资以“互利”为原则;③农业技术以“互惠”为原则。
两岸关系错纵复杂,农业合作和贸易往来受制于若干因素的影响。有专家建议,应暂将政治问题搁置一边,先以两个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处理两岸经贸问题,少讲空话,多做实事,尽快实现两岸“三通”。目前可采取的行动包括:①建立两岸农业合作协商机构;②建立两岸农业合作论坛;③建立大陆行业协会和台湾对口协会之间的定期沟通和磋商机制;④建立两岸授权的民间渔业争端协调机构;⑤建立正规的两岸农业资讯网络系统。
有台湾学者指出了未来两岸农业经贸合作的设想:首先,两岸农业的生产分工应该得到细致的规划,台湾与大陆的大型农业企业也可利用各自具有的优势,相互结合起来,共同从事跨国性的农产品产销活动。其次,两岸应开展更充分的农业发展经验的交流。再次,在双方政府的协助与大型农业企业的赞助之下,两岸也可进行种源或农业科技的交流,或共同进行大型的研发计划。
台湾学者指出,在贸易方面,台湾应继续合理开放互补性高的农工原料,对于相对不符两岸比较利益的竞争性农产品,可逐步予以适度放宽,经由市场竞争、淘汰,以调整农业结构。在投资方面,大陆应提高台商产品在大陆市场内销的比例,以缓和台商产品与台湾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在农业科技交流与人员互访方面,应进一步设立长期合作计划,建立两岸农业科技成果资讯体系。
许多大陆学者也认为,加入WTO后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将成为两岸农业交流的主要方向。他们同时建议:①应进一步完善“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建设;②进一步拓展沟通渠道;③共同开发渔业资源,促进两岸渔业发展;④加强动植物检疫、防疫方面的交流;⑤加大扶持台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力度,建立合理的利益共同体;⑥重视农业投资的土地利用问题;⑦重视农业保险。
一些学者对两岸农业的合作前景感到乐观。他们认为:①两岸农业可望从种源及管理技术的交流上升到实质性的合作阶段,两岸农业生物技术的合作研究前景令人鼓舞,共筑两岸农业科技与贸易信息平台将为两岸深入合作展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②两岸农业投资与贸易双边进程加速,直接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③“大中华经济区”必将成为世界经济中不容忽视的强大力量。
四、关于两岸农业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1.关于深化体制改革问题。专家们指出,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的大陆农业政策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二是适应WTO农业规则,三是改革农村经济体制。今后,要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绿箱”政策的投入,三是改革和调整“黄箱”政策支出,四是加快农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2.关于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有专家认为,经过几年的实践,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已经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促进了当地农业的转型升级,二是提高了农民的技术水平,三是拓宽了农民的就业门路,四是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因此,应继续办好和扩大合作试验区,实现进一步合作。
3.关于两岸渔业产业问题。台湾学者提出了如下建议:①加速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渔村经济转型;②在WTO架构下,推动两岸水产品的检疫认证;③将水产品走私导入正常交易渠道,严格执行动植物检疫措施(SPS)及危害分析与重点管制点(HACCP);④稳定价格;⑤加强沿近海渔业资源的调查与利用。
4.关于浙、台农业合作。专家们指出,浙江作为浙、台两地农业合作的主要载体,应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和合作领域。台湾作为浙、台两地农业合作的“输出方”,应按照“压缩内需品生产、扩大输出品生产”的要求,来确定产业定位。浙江与台湾在农业发展水平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但两省地缘相近,自然条件、农业资源也有相似之处,两省农业合作的前景广阔。他们提出的建议是:①发挥区域优势,扩大农产品贸易;②加大对台湾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进,推进浙江的农业产业化进程;③强化对台农业新技术的引进与合作,提高农产品竞争力;④开展农业合作和委托研究。
5.关于闽、台农业合作。有专家认为,福建凭借侨乡优势、区位优势吸引了大批台商投资。然而,近几年随着周边省、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及台湾当局“南向政策”的实施,台资企业来闽投资的势头有所减缓。福建省应下大力气多方配合,积极创造闽、台农业合作的良好条件。具体办法有:①完善并规范农业优惠政策,提高政府办事效率;②重视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③进一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专家特别提出,福建要进一步加快与台湾的渔业交流与合作,鼓励台商在区内创办海洋与渔业产业,建设外向型、高科技、现代化的海洋与渔业闽、台合作示范基地。
6.关于台湾农业政策改革的方向。台湾的学者指出,在世界贸易全球化背景下,今后,台湾的农业部门除强调农业发展政策外,亦应对农村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才能使农业与农村两者的发展取得适度的平衡。台湾需要有健全发展的农村,而农村的健全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目前农业政策比较偏向产业发展的前提下,需要应用知识经济的思维,将农业部门中的农村发展政策建立起来,使其成为农业政策中的第二支柱,以协助推动农业永续发展。
7.关于台湾农会组织。有台湾学者指出,台湾农会组织自1900年创立迄今已逾100年,农会信用部所经营的农会金融业务对于农民生活的改善与农会经济的发展,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地位和贡献。但近10年来,台湾金融环境突变,农会信用部已渐失其金融功能。目前,台湾农会信用部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未来台湾经济是否需要农会金融。若政府认定往后台湾经济不再需要农会金融,则农会信用部应自农会体系独立出来并辅导其银行化;反之,若农会金融体系仍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则应妥善予以重整并应由农政主管机关管辖,以实现一元化管理的效果。
8.关于水资源问题。有大陆专家指出,今后水资源的产权制度安排可能成为一个影响农业生产布局、结构和成本的重要因素。一个可能的政策选择是承认农民由历史继承下来的权利,在固定数量范围内按现有价格支付用水的费用,超出部分的价格则逐步提高到完全成本的水平,同时允许农民按照市场价格出售自己享有的低价水。台湾学者认为,台湾在发展早期,用水需求主要来自农业,但近年来由于都市化及工业化程度提高,工业及公共用水需求迅速增加。在缺水时期,用水需求结构与水权分配发生不一致现象。在水权管理方面,现有水权人对水权权属的认知差距、缺乏精确的量水设备、部分法令条文的不够周全以及法规执行和违规处罚不落实等,降低了水资源之使用效率。加入WTO将对台湾农业用水结构造成显著的影响。如何变革水权制度以适应新的形势,是当前水资源政策的重要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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