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市场鱼目混珠 造假手法千奇百怪
发布时间:2003-07-1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化肥的真假优劣直接影响到农民收成。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充斥我省化肥市场,造成用户真假难分,叫苦不迭;守法企业疲于招架,蒙怨受损,甚至被逼为“娼”;管理部门以罚代管;投机分子浑水摸鱼。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些造假者在造假方面很舍得下功夫,所假冒的国内外优质化肥,单从包装、气味和颜色等方面识别非常不容易,这些假劣产品在外观上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而对于广大农民来说,面对以假乱真的假劣化肥,他们很难用专业的技术手段来辨别真伪。记者在经过多方明查暗访后,发现化肥市场造假手法可谓千奇百怪,层出不穷。
肥料养分含量低于标示值
在外包装标示值不改变的情况下,通过减低氮、磷、钾元素含量,以次充好,以低于真肥的价格在市场上旺销,从而在短期内获得暴利,同时造成化肥市场价格混乱。广东省土肥总站公布的全省一季度抽查显示,2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总养分不合格的有17批,占不合格总数的75%。
偷工减料是不法商家减低成本,牟取暴利最古老又是业内最普遍的一种造假手法。2000年以前,肥料行业处于暴利时期,厂家也不多,所以业内偷减养分的现象并不多,甚至不少厂家怕抽检时万一出现意外,还会多加1-2个含量。2000年下半年以后,厂家增多,外省、国外的肥料产品也开始涌进来,原材料不断涨价,微利使得业内厂家竞争愈来愈剧烈。于是开始有复混肥商家偶尔偷1-2个含量,尝到甜头后,偷工减料的人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乃至当大家正惊奇番禺正大用12%来充40%有效养分时,竟然有厂家扬言这不算什么,还有更大的呢。
每年我省肥料总量的30%左右销往外省,这其中也就免不了有假劣肥,给广东省肥料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曾有广西武鸣县农民向我们投诉,该县一供销社从广东进了两百多吨标示为芬兰“凯米拉”的复合肥,其养分含量标示为45%,农民使用后纷纷反映施肥后庄稼并没有生长;广西区土肥站的技术人员对这批化肥检验后发现,其养分含量低得惊人,只有2.19%!这样的养分功效连池塘里的泥巴都不如,又怎能为庄稼提供生长需要的养分呢?尽管这批假化肥被查处了,可是农民们的庄稼减产欠收已成事实。据专家介绍,化肥掺入了大量石头粉,还会造成土壤板结,损害土壤质量,导致土壤养分结构失调。有时,当农民发现所施肥料没有效果的时候再想补施,往往因为错过了庄稼的最佳施肥期,影响了增产增收,后果是没法补救的。
有的地方氮、磷、钾含量为45%的三元素复合肥料的价格从45-75元/袋价格不等,当农民看着养分含量相同的肥料时,一般愿选用价低者,从而使有限的化肥市场被假劣化肥占了优势。正规厂家要与假肥竞争,只有两个办法:一是通过内部节能降耗,将各种费用压至最低,从而降低化肥生产成本;二是生产不合格品或以低含量肥假冒高含量肥出售,即企业自己造假。这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可行的,但成本降低幅度是有限的,不可能超过最低限度,第二个办法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明显是不利的。
标识不规范或胡乱标识
国家明确规定,复混(合)肥生产厂家必须标明各单质元素含量及总分含量。可是一些厂家只标明总养分含量,而不标明单质元素含量;有的甚至连总养分含量也不标;或者故意混淆“植物总养分”和“总养分”概念,用“植物总养分”代替规范的“总养分”;或者把大量和中微量元素全部相加作为总养分。
有些复混肥商家在包装标识上有意误导农民,并不标识规范的“N-P-K”,而是以Cl、Ca等元素代替。
假冒国内国际名牌产品,从商标、产品名称、厂址、厂名到图案都有不同程度的侵权行为。其中正规厂家为经销商以委托加工的形式进行造假是业界最为不耻的。
花都有农民向我们投诉的该地一供销社销售假冒挪威海德鲁产品品种十几个,这些产品以相似的名称混淆农民视线,而进货价则小于80元/包,零售价95-110元/包,但农民买了便宜的“进口肥”,经济作物却不见好长,最终受损的还是农民。还有的厂家就用一条普通的船模仿海德鲁的“海盗船”图案,然后在图案下面打上“海德鲁提供技术”,明目张胆的欺骗农民。
另外,进口肥料包装标识不符合GB18382-2001,没有印刷进口批号,没有具体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的联系方式。
真假难辨农民对假劣商品的鉴别能力有限,虽然一些正规生产厂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产品包装防伪标识的开发和宣传,但制假者往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厂家就告诉记者,在标识上作假,每家造假厂家都有不同的方式,千变万化,形形色色。
有机无机复混肥几乎不含有机质
在今年一季度省土肥总站的抽查结果中,有机无机复混肥质量最差,不合格产品中,有机质不合格的占100%,无机总养分不合格的占80%。4月份抽查的结果,有机无机复混肥合格率仅为18%。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白色有机无机肥”已被农民和外省同行讥讽为“广东复混肥行业的一大发明”。包装袋标明为“有机肥”,实际上有机质含量极低,只有很低含量的无机养分,目的是逃避国标,或者欺负基层监管部门缺少检测有机质的设备,钻管理的空子。因为有利可图,厂家都争相来生产。
在省内厂家争相造假“白色有机无机肥”的时候,除了农民受害越来越大、全省肥料名声越来越臭以外,更令业内有良知的人担忧的是,广东省有机肥生产水平正在被外省和国外企业抛得越来越远。
中微量元素肥成为厂家牟取暴利的“遮羞布”
以企业标准进行登记的中微量元素肥已经成了复混肥厂家误导农民,欺骗监管部门的一种新方法。本来,以企业标准进行中微量元素肥料进行登记是无可厚非的,中微量元素是大量元素的补充,是作物生长所必需的。肥料主管部门当初通过严格示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试行登记极少量的中微量元素肥料。但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中微量元素肥已成为个别企业生产低价肥料,充击市场的手段,严重背离肥料主管部门的初衷。个别企业以企业标准进行中微量元素肥进行登记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既可胡作非为又可逃过有关部门的监管。现在,农民对企业的这一阴招已有所认识,他们称中微量元素肥为企业的“遮羞布”,这也可称为“广东复混肥行业的又一大发明”。
在昨天举办的广东省肥料座谈会上,不少厂家都表示,所有企业都应立即停止生产中微量元素肥。
套证
一些厂家将自家申请的一个肥料产品登记号,再套用一个乃至多个产品,逃避不合格产品的申请,也更便于造假时逃避责任。
一些厂家市场上发布的宣传资料与肥料登记时不符,篡该肥料登记证“主要用途及施用方法”一栏,自己添加适用作物。
其他部分造假手法
假合资。打着合资企业的旗号,本来生产原料、设备都是国产的,却标明是进口的,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把价格低的氯化钾肥料当作价高的硫酸钾肥料卖给农民,造成严重的坑农害农事件。
在肥料广告宣传中吹嘘、夸大产品功效,产品名称动不动就用“肥…王”、“高效”、“长效”等等,严重不实,最终误导农民。
经销商非法销售超过有效期或已失效的,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肥料产品。
图片说明:
该包装袋有八大陷阱:①本应为复混肥料,却标示为“复合肥料”;②本应为氯化钾型,却标示为“硫酸钾型”;③图案涉嫌侵犯国际著名复合肥品牌;④本应是N、P、K,却标示为N、P、Cl,故意误导农民;⑤未标示总养分含量;⑥本应是普通肥料,却标示为“甘蔗专用”肥;⑦本应是揭阳金狮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却标示为“江苏省徐州民生复合肥厂”。⑧未标明生产厂家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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