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药用菌与林下经济发展研讨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胜利闭幕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安全吃菌知多少

    安全吃菌知多少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强雨天气,食用菌生产如何安全应对?

    强雨天气,食用菌生产如何安全应对?

    透过2023年度业绩报告看食用菌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透过2023年度业绩报告看食用菌上市公司...

    网友评论:有农村户口的就一定是农民吗?

    发布时间:2003-07-23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现在关心“三农”问题的人不少。所谓“三农”,是指农民、农村和农业。可谁是农民呢?有的人认为,住在农村的人就是农民,在他们看来农民是指那些农村人口,也就是说具有农村户口的就是农民。但是我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是农业劳动力。也就是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才称得上为农民。所谓农民,就是指种地的人。 我们国家,80%的人住在农村,80%的人属于农村人口,也就是9个多亿。可这9个多亿的人口是不是都算是农民呢?不是的。因为,这9个多亿的农村人口并不都在种地,其中有些是儿童,有些是青少年学生,他们并不种地,他们不是农民,或还不是农民。我们不能把刚刚出生在农村的婴儿叫农民。指着一个农村学生说:“你是农民”,这恐怕也不行。学生就是学生,怎么能称其为农民呢?认为干部家庭的子女是干部,或认为工人家庭的孩子就是工人,这肯定是不妥的。既然干部家庭里的学生不是干部,工人家庭里的学生不是工人,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说农民家庭里或农村的学生就是农民呢?显然,视农民家庭的孩子为农民是没有道理的。 我们国家在户籍管理上分为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这种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产生于建国初期,当时是出于农业生产和城市发展的考虑,后来考虑到社会的稳定就一直延用着这种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本身是未可厚非,无可非议的。居住在农村就是农村人口,居住在城镇就是城镇人口,这种分别本身并没有错,因为这是事实。但是,把居住在农村的人也即农村人口,统统称其为农民,这是说不过去的。在招工、招生以及招兵问题上,分什么农民工、城镇工,分什么农村学生、城市学生,分什么农村兵、城市兵,这些分别对待都没有道理,是讲不通的。工人还是农民,学生还是士兵,这本来和户籍、居住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无论是农村工人还是城镇工人,都是工人;无论是城市学生还是农村学生,都是学生;也无论城市兵还是农村兵,都是人民解放军之一员;……,为什么要分门别类呢?按户籍把工人或农民或学生或子弟兵分门别类是不合情理的,也是没有逻辑性的。这种分门别类已经超出了户籍管理的范畴,带有一定意义上的偏向性或歧视性。户籍和职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身份,两者是不能搅在一起的。 在我们国家,最最明显的就是农村户口身份与农民职业身份的相混淆。农村户口是个户籍概念,表示的是一种居住地身份或出生地身份。而农民是个职业范畴,表示的是一种职业或一种分工,在称呼上农民是一种职业身份。前者是出生地身份,后者是职业身份。这两种身份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两种身份的管理既不能相互交叉,更不能相互混淆。出生在工人家庭或城镇的并非一定是工人,出生在干部家庭或城市的也并非一定是干部身份。但是,户籍与职业这两种身份相混淆,却偏偏出现在农民身上。出生在农民家庭或农村的难道就一定是农民?不一定的。 在农村,户口身份与职业身份相混淆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在农村户口管理与农村土地管理上。凡是农村户口的,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幼,都对应有一份承包地,都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而没有农村户口或中途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就不再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相应也就没有那份承包地。农村户口不仅是农民的唯一标志,而且也是农村分承包地的一个唯一依据。户口管理与土地管理搅在了一起。我国的宪法及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问题是,谁是农民呢?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和落实法律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呢?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能不能理解为按农村户口人人有份呢?有待进一步研究。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