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
发布时间:2003-08-14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摘 要]在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然而,近几年农民收入增幅一降再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探求收入增幅下降的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以便从增加农民收入入手,解决三农问题。
新年伊始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农村面貌有很大的改变,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小康社会根本标志是人均GDP不低于3000美元、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8000元以上。目前,我们与这类指标还有相当距离,尤其从1997年开始农民收入增幅下降这一态势,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三农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战略性地位,然而,三农却成了国民经济中一扇软肋。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则是收入问题。应千方百计从增加农民收入入手来解决三农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
近几年农民收入增幅下滑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没有9亿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只能是一种愿望,不很好地解决农民问题,农村和农业问题就无从下手,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
(一)目前农民收入状况
农民收入问题已成为新的历史时期的一个基本问题。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9%,而1997年开始便急转直下逐年回落:1997~2000年,农民纯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6、4.3、4.0、2.1个百分点,但增幅却分别同比下降4.4、0.3、0.3、1.9个百分点,这5年降幅总共6.9个百分点。由于农业的产业特点,农村达到小康水平比城镇要困难得多。统计资料显示,在全部居民储蓄中,城乡比例为8:2。2000年城乡消费比值约为3:1,9亿农民的消费额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8%。1997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160元和2090元,比率为2.47:1,到2000年这组数字为6280元和2253元,比率扩大到2.78:1。不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也十分沉重,仅税收一项农民支付的平均额就相当于城镇居民的9倍,若加上名目繁多的收费,则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0倍。目前,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为48%,要达到小康水平要求城乡平均为40%以下,重头戏还是在农村。
(二)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问题的核心
被称为农村第二次革命的现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运转近25年后,我国农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摆在我们面前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有:一是对农业投入不足,基础不牢,农业已成弱势产业;二是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成本高,价格低,经营效益差;三是名、优、特、新品种比重小,面对国际大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农村劳动力剩余与非农产业吸纳能力不对称。这说明随着工农、城乡差距的拉大,农村、农业、农民距小康社会要求相距甚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农民收入至少要与城镇同步增长。否则,农民无力顾及农业投资和农村面貌的改变。农业部政策法规司认为,我国农村工作有三项目标,即保障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社会稳定。在较好地解决了保障有效供给这一基本目标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目标一直没有很好解决,而且直接制约着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目标的实现。因此,应当说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相关因素分析
造成前几年农民收入增幅回落以及影响农民增收的相关因素很多,主要有:
(一)农产品成本高、价格低、限制了农民增收
农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相对过剩,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缩小后,农民收入增长受到了限制。我国农业收入60%来自种植业,1996年后农产品市场供求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价格走低,1997年至1999年三年时间里,我国大宗农产品价格下降了24.5个百分点,不少农业除了定购部分粮食按国家定购价收购外,其它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卖粮难”使农民增产不增收,到2000年因市场供求状况变化和价格波动,使农民收入增幅下降了1.5个百分点,这一年仅农户家庭种植业纯收入一项就比1995年下降了27.4%。
(二)农业经营结构不合理阻碍了农民增收
农民收入增长与收入构成密切相关,而收入构成又受制于生产经营结构。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结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低水平、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我国以农户为主的生产结构高度雷同,产品品种在较大区域内大体一致,小生产或小农经营只能在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再将剩余部分转向市场,加之农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致使价格不断下跌,农民收入增幅下降。这说明,农民增收受阻碍于农业经营结构的不合理。
(三)农民负担居高不下掣肘了农民增收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改变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农业税、集体积累及乡村的公共支出由集体组织转嫁给了农户,同时,涉及农业的制度内制度外收费五花八门,屡禁不止,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财权与事权不对称,消费无约束,机构臃肿,队伍冗长,正所谓“收了一些不该收的钱,办了一些不该办的事,养了一些不该养的人。”如湖北省监利县2002年人员吃饭占财政支出的86%,一个红城乡财政所就有105人;龚汤镇由财政开支的达944人,年经费亿元之巨。类似这些都要靠收费苦苦支撑,农民负担高位运行不但成为农民减收的重要因素,也掣肘了农民增收措施的操作。
(四)非农岗位就业不足抑制了农民增收
农民的非农收入主要来自劳务经济,一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离农不离乡。二是到城市打工。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输出。改革以来的事实说明,非农劳务经济与农业的收入成互补关系,每当农业生产的纯收入下降时,非农产业带来的收入则明显上升。改革开放前15年,我国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对农业的支持、农村面貌改变和农民增收起到了助推作用,19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使乡镇企业整体萎缩。就其自身而言,规模小、层次低、结构驱同、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管理不善等,使其逐渐失去优势,不但数量减少,效益也逐年下滑。再者自1995年开始,国民经济连续7年缓慢增长,国有企业下岗或失业人员增加,一些城市限制了企业对农民工的使用。上述两方面都减少了农民在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抑制了农民非农产业工资性收入,导致收入增幅下降。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分析
在新的历史时期,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能否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更是关系到在20年左右的时间后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农民增收应当成为党和政府十分重要的经济和政治任务。结合“农内”和“农外”因素,促进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关键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使各国都把农业置于政府的保护之中,尤其我国加入WTO以后,更需要政府实施保护和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农产品价格支持、补贴政策、财政信贷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等,使农民从政策优惠中增加利益。诚然,我国现时的农产品价格已接近或超过世界市场的价格水平,但由于我们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和成本高,为保证增加农民收入,适度提高和调整农产品价格,同时限制农用生产资料提价速度,给予双方有效的补贴政策,使农民增产增收,并确保收入增幅逐年上升。目前,国民收入分配不利于农民的格局尚未根本扭转,要通过建立价格保护政策等措施,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塑造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新型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在我国工业化大体到了中期阶段的今天,经济发展应实行从“吮吸农业”到“反哺农业”的战略性转变,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应确保每年的财政支农增长水平高于上年,从而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二)农业结构调整是必要条件
目前我国农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区域结构雷同,各地区重复生产,低水平竞争;二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差,缺乏竞争力;三是生产组织不合理,分散经营,规模小,成本高。解决上述问题,第一要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解决区域结构问题。各地应前瞻国内外市场,依本地资源禀赋,选择优势种植、养殖业重点发展,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使区域优势转为经济优势,进而变为经济效益,不同地区各展所长,互为市场,共同受益,使更多农民增加收入。第二要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优质产品比重,解决农产品结构问题。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产品质量的概念不仅是物理和生物质量,更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意义。无公害、健康、安全、享受等高质量农副产品有很大的需求收入弹性,要大力发展名、优、特、新品种,提高优质产品比重及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把畜牧业、瓜果业、旅游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逐步培育成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从而使农民收入跃上一个新台阶。第三要走农业企业化道路,解决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不合理问题。家庭联产承包组织制度曾极大地调动了几亿农民的积极性,经过20几年的运行突显的问题是农地农户私有不能解决农民分散化经营所导致的高成本、低效益,更难抵御大市场带来的风险。探求新的生产组织模式应该是农业企业化经营,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这样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可以缩小城乡差别,解决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等问题。农业企业化是由农户联合经营或委托经营过渡到合作经营,最终实现公司化经营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政府农业投融资、土地流转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的问题。
(三)发展劳务经济,改革户籍管理是必然途径
发展劳务经济的目的就是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输出,一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二能实现劳动效用最大化,在以增产使农民增收的空间有限时,发展劳务经济改革户籍管理己成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2002年农民收入比上年增加4%,主要是1.3亿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其中有9400万农民进城打工,总收入约5278亿元,人均5592元。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是农民增收缓慢的根本原因,从农业现代化长远目标出发,还是要走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政府应制定分阶段的农业人口转移与城市化政策措施,首先要改革延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人口户籍管理制度,拆除为保护城市繁荣而限制农民进城的壁垒,逐步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其次,提供就业机会,扩大农民就业途径,清除对农民就业的歧视,实现农民身份的变迁;最后,通过大力兴办乡镇企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把剩余劳动力转向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中去。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农产品深加工约占总量的80%,而我国只占10%~20%,他们产前、产后、产中的产值比例为2:1:7,我国恰恰相反,为7:1:2。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值的空间还很大,大多数乡镇企业还是应结合农业产业化,以农产品为原料,提高深加工水平,通过增加附加值来增加农民收入。
(四)减轻农民负担是保证
农民负担和农民增收呈负相关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将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减负可以保证增收。要把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认真贯彻实施《农民负担条例》,清理整顿“三乱”现象,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减负首要是涉及农村税费改革,必须明确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及上级政权的事权,还原集体组织的本来面目。二年前,中央在安徽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有望全面推行,但这是涉及农村经济体制、行政体制、人事制度、机构设置等庞大的工程,任务艰巨,困难重重,但为了九亿农民的小康愿望,必须下决心进行到底。
(五)政府加大投入是基础
我国农业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集体和农民,在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集体普遍缺乏必要的积累,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绝大部分来自农民,农民纯收入抵充负担后,没什么效益可言,这个主体的投资能力微不足道。应努力提高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比重,按照《农业法》“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到2005年用于农业投资的比重应由现在的8%提高到10%以上。在投入增量中,首要的是大力改善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提高资本形成水平和固定资产积累水平,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基础和外部环境;其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还应把农业生态保护、农村就业结构调整作为投资重点;其三,加大科技投入,抓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把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农民从增加投入中增加实惠。
四、简短的结论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今天,农业和农村问题不但与国民经济增长、市场需求和就业等问题密切相关,还关系到国家经过20年左右的时间能否整体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从本质上说,农民问题是农村的综合发展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杠杆的支点是持续、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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