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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邦国: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3-09-23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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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9日出席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吴邦国强调,要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贯彻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吴邦国指出,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总结20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稳定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吴邦国强调,农村土地承包法关系到农民的命根子,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农民以土为本。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底子又薄的大国里,农业问题、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发展农业、生产粮食都离不开土地。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主要、最可靠的生活保障。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是对农民权益最直接、最具体、最实在的保护。稳定农村政策,最重要的是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把党的这一农村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农民的共同心声,得到了农民的一致拥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更多地支持农业,更多地关注农村,更多地关心农民。 在谈到执法检查工作时,吴邦国指出,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形式。为此,吴邦国着重强调了三点:一是把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把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注重实效。要有针对性选择检查的法律项目,执法检查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和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执法检查要依法进行。 吴邦国要求,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要抓住核心内容和突出问题,同时对涉及相关法律的问题一并进行检查,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能增加基层尤其是农民的负担,更不要扰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主持会议并讲了话。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分别做了汇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近期将分赴河北、吉林、江苏、福建、湖南、四川、陕西等地,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山西、广西等11个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省(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情况;征用、占用承包地的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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