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5-1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天地人和成自然,阴阳五行运其间……”我省知名诗人熊运华认为,他给好友何宗祥题的《鹧鸪天·心意》这首词,何在不告诉他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作为贵州某药业公司的药品广告,而且一用就是7年,至今,诗词费一分没给,遂一纸诉状将这家药业公司董事长何宗祥和经销商胡容推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据悉,这是我省首例诗词侵权案。
1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熊先生称,1996年底,他在成都药交会上经朋友介绍与贵州省某药业公司董事长何某相识,当时熊也担任成都一家制药公司销售经理。此后,两人作为同行联系频繁成为好友。1997年4月,熊先生应何某相邀前往其公司参观,住在宾馆,酷爱写诗作词的熊先生诗兴大发,针对其公司及其产品创作诗词《鹧鸪天·心意》(“心意”是该公司药品品牌),诗词写道:“天地人和成自然,阴阳五行运其间,穴位经络通心海,内病外治又何难?夜郎国,奇方传,一片体贴健康还,心意一份真情至,神州大地春满园。”
1998年初,一个朋友告诉熊先生:“你写的那首诗词被对方作为广告,大量印制在各种外包装及产品宣传资料上。”熊连忙到药店一看,果真如此。熊先生由于忙于生意,直到去年8月上旬,才正式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协商处理此事,但对方置之不理,并称“这首诗词是他自己的,公司一直都在使用”。熊先生气愤至极,一纸诉状将对方推上被告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被告方代表认为,该诗词系何宗祥和公司员工共同于1996年所作,并当庭出示了公司与某印刷厂1996年签订的印刷合同和何宗祥的申明材料等证据。原告认为该公司的广告是从1997年后才开始对外发布的,对该合同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原告指出,何在与他的几次通话中,表示愿意补偿有关费用,足以证明诗词系他所作。他认为,何开始使用后,到2001年才将诗词中“夜郎国,奇方传”的“奇”修改为“苗”,然后,一直使用到现在。7年中,这家药业公司先后印制各类宣传资料、礼品袋、挂历以及大小包装五千万份以上,巨大的宣传效果让公司从一个小作坊式的工厂发展成全国有名的大公司,年销售收入上亿元。
被告质疑原告提出的广告数量,并指出公司的销售收入根本没有原告想象的那样多。
由于原告拒绝庭外调解,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
擅将题字作宣传公司判赔30万
1993年,著名美籍华人牛满江为中国食用菌技术开发公司产品题词两幅,中菌公司未经牛同意,将题词印制在产品包装袋上。1995年5月,牛满江以未经许可为由将中菌公司推上法庭。1996年,北京中院判决中菌公司停止侵权,向牛满江公开道歉,并赔偿30万元。
侵犯《武松打虎》酒厂赔偿20万
著名画家刘继卤于1954年创作了《武松打虎》组画。山东景阳岗酒厂未经刘继卤许可,将《武松打虎》组画中的第11幅修改后,作为瓶贴和外包装装潢在其产品上使用。1997年,刘继卤的后人将景阳岗酒厂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酒厂停止使用,并赔偿20万元。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