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8-1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近日,云南省卫生厅发布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预警公告,提醒市民不要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食用时不要饮酒;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调野生菌出售。
眼下,正值各类野生菌生长的季节,也是吃菌中毒的高发季节。省卫生厅提醒居民,不要购买市场上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菌,对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
云南省卫生厅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格把好可食用野生菌采购关,要注意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消费者到经营野生菌餐饮店就餐时,应在餐厅服务员指导下食用。
云南省卫生厅提醒市民,如果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编辑: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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