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1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出口蔬菜、食用菌的原料必须全部来自检验检疫备案种植基地。为促进地产蔬菜出口,东宁检验检疫局认真做好出口蔬菜和食用菌基地种植基地备案工作,宣传对出口蔬菜基地实施备案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模式,深入出口蔬菜基地进行现场考核和指导,检验检疫人员经常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奔走于各个基地田头,对基地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目前,在黑龙江省东宁县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出口蔬菜和食用菌基地达6千余亩。通过备案管理,实现出口蔬菜源头控制,提高出口蔬菜的安全卫生质量,有效地降低出口新鲜蔬菜的农残风险,进一步扩大了东宁口岸新鲜蔬菜的出口量。
编辑: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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