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警告市民食用野生菌须谨慎
发布时间:2010-06-0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随着雨季的到来,玉溪市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这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预防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近日发出预警公告,提醒市民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人们,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应注意: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餐饮经营单位(个体户)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应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则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
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和公告形式,广泛向农村、学校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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