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鼓励各类资本兴办经济林企业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力争在2020年使特色经济林总产值达到1.6万亿元以上,重点县农民在经济林方面的收入大幅增加,累计提供就业机会40亿个工日。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经济林种植面积3781万公顷,总产量1.48亿吨,经济林种植与采集业年产值达到9240.37亿元,占到林业第一产业产值的一半以上。全国近千个特色经济林重点县,经济林收入占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成为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据了解,多地已启动以经济林种植为首选品种的防护林建设项目,对于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北方地区及山区,特色经济林业的扶持政策有望给当地带来利好。
对于地处山区的农民而言,发展经济林是其获得收入的重要来源。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事优势特色经济林种植的农业人口约为1亿,农民种植优势特色经济林年人均收入达到122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1%。
事实上,尽管经济林发展已经取得一些进展,但总体上看经济林发展基础仍十分薄弱,产业化水平仍然偏低。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在发展布局上存在重点不够突出、结构不尽合理、优势不够明显等问题。
《意见》明确,将注重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济林企业,培育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产销对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业和新型营销方式,到2020年,将使重点县农民来自经济林的收入大幅增加,累计提供就业机会40亿个工日。
据了解,每年冬季将对下一年春季林木种植项目作出布置,经济林则是经济型防护林建设的首选树种,推进经济林业发展,有助于当地农民增收。
《意见》明确,将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积极推广 “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产业化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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