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村土地到底值不值钱?
答:按以前的传统,确实不值钱。种地就是种地,很少听说有谁种地发了大财的。
问:那土地里有啥价值,为啥这么多人都抢着流转土地呢?
答:土地的价值有三,一是土地性质本身的价值;二是土地权利的价值;三是地上物。
今天重点要跟大家说的是,土地怎么变活钱?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时候,曾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后来,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15个市(县)试点地区,对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要求,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没错。这就是说,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
试点在哪些地区开展?
对适用地区,《办法》明确允许开展抵押贷款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仅限于国家确定的15个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地区,包括北京市大兴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等。
哪些地可以贷款?
对适用地类,《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规定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对抵押物范围,《办法》允许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一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尚未入市但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怎么贷?
这一政策下发究竟为哪些农业人带来巨大利好?我们又该如何利用政策利好,轻松贷到款,解决农业资金问题?
这一政策试点地区能引爆哪些财富?
1、盘活农村土地上的资产。将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把实现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抵押融资功能。
2、盘活农村金融,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机构要结合“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3、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将带来更多补贴红利。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4、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和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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