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2026年7月3日至6日,食用菌种业高质量发展暨菌种生产检验技术高级研修班在北京成功举办。

    2026年7月3日至6日,食用菌种业高质量发...

    2026年6月25日—27日,“2026牛肝菌(见手青)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在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成功举办。

    2026年6月25日—27日,“2026牛肝菌(见...

    2026年5月30日至6月1日,“羊肚菌菌种生产检验技术与栽培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北京成功举办。

    2026年5月30日至6月1日,“羊肚菌菌种生...

    聚焦菌种“芯片”,赋能产业振兴|第四期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与菌种检验培训班成功举办

    聚焦菌种“芯片”,赋能产业振兴|第四期...

    2026年3月15日-17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中国食用菌商务网主办,山东金太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菌华宝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届羊肚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

    2026年3月15日-17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

    7月12日至14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菌产业分会主办,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的第三期乡村菌业专家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圆满结业。

    7月12日至14日,由中国乡镇企业协会食用...

    云南:南华县今年野生菌交易额达5.43亿元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云南楚雄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境内已知可食用的野生菌种类有290多种,占全国野生菌种类的31.2%、占云南省野生菌种类的43.3%,野生菌资源年蕴藏储量达1万多吨,松茸、块菌、牛肝菌、鸡油菌世界四大名菌和经济价值较高的羊肚菌、干巴菌、虎掌菌、鸡枞等野生食用菌均有分布和生长。2007年8月,南华县被第五届世界菌根食用菌大会授予“野生菌王国”荣誉称号,同时还享有“中国野生菌之乡”“中国野生菌美食县”等美誉。
      近年来,该县依托丰富的野生菌资源和优越的交通区位,把野生食用菌产业作为一项富民产业重点培育。为有效保护野生菌生长环境,该县制定出台了《林权流转和封山育林育菌管理办法》,大力推广集体林权个体承包、联户承包和对外承包等经营模式,通过实行“封山育菌、承包经营、规范采收、市场建设、培植龙头企业”等管护措施,保护野生菌资源,不断推进标准化采摘,野生菌产量和品质不断提高,世界“野生菌王国”、“中国野生菌美食县”、“中国野生菌之乡”、“云南省松茸基地县”的美誉度、影响力得到不断扩大,“南华松茸”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野生菌产业成为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富民产业。
      今年,雨量充沛,野生菌产量较去年有所提升,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7日,全县野生菌集散交易量8152.19吨,交易额54397.06万元。其中:松茸交易量413.35吨、交易额13511.1万元,牛肝菌交易量2059.1吨、交易额3516.11万元,葱菌(红、白葱)交易量1115.15吨、交易额8270.83万元,鸡枞、干巴菌等其它菌类交易量598.39吨、交易额9767.92万元,杂菌类交易量3162.8吨、交易额8060.7万元,干片交易量750.4吨、交易额10230.4万元,块菌交易量53吨、交易额1040万元。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云南楚雄:让一季野生菌变成四季产业

    云南楚雄:让一季野生菌变成四季产业

    云南楚雄主动布局野生菌精深加工,引进先进加工工艺与龙...

    2026-07-30 14:18:58

    云南楚雄雨露乡:“沪滇资产”撬动“菌旅融合”

    云南楚雄雨露乡:“沪滇资产”撬动“菌旅融合”

    云南楚雄雨露乡探索“龙头企业+村党总支+农户+景区”合作...

    2026-05-27 13:39:17

    湖北省首个出口食用菌“大基地”落地随县

    7月28日,随县出口食用菌大基地备案证书颁发仪式顺利举行...

    2026-07-31 08:58:06

    陕西:丹凤县加快传统食用菌产业迭代升级

    近日,陕西金时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加工车间内,工人正...

    2026-07-31 08:52:52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