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供销社印发了《关于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冀发[2018]1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供销经字[2018]7号)精神,对全省供销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和时清霜副省长批示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助力构建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高效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绿色生态体系为重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供销社加快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服务农村生态建设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意见》指出,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办社宗旨。履行为农服务使命,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懂农、爱农、助农,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让广大农民在供销服务中不断增强获得感。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提高为农服务供给质量,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创品牌,在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中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坚持发挥供销社优势。充分发挥供销社品牌、网络、资产、系统优势,按照合作制、市场化原则,找准参与实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意见》明确了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即2018年和今后五年,土地托管、半托管面积达到450万亩,基层组织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供销物流体系更加高效;面向小农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城乡居民的供销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开放办社取得突破性进展,2018年省市县三级新吸纳开放办社企业达到100家;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全省供销系统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意见》确定了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质量兴社,着力服务乡村产业兴旺。重点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到2020年,全系统土地全托管面积达到280万亩、半托管面积达到170万亩,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50万亩。着力服务质量农业发展,结合全国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行动,每个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争取建设1-2家全国百强县级供销社或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着力服务品牌农业发展,到2020年,培育一批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着力服务科技农业发展,大力推广农业“丰安”模式,创新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引领,在节水、节肥、节药等关键环节发挥作用,到2020年,农资公司推广“丰安”模式累计达到30万亩。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供销社服务新动能,到2020年,乡村电商服务站覆盖全省所有较大村镇,基本建成一批环京津及雄安新区的高质量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服务乡村生态宜居。着力服务绿色农业发展,积极参与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引进政府支持项目,有序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回收利用网络,大力推广正定县塔元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验,实现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有效衔接。服务乡村环境治理,积极兴办农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依托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培养和强化农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
三是弘扬供销精神,着力促进乡风文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倡导勤俭办社、一心为农、诚信朴实的供销合作社文化打造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拓展基层社服务功能,组织推广定州市前屯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做法,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优势,助力促进村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推广正定县、无极县供销社做法,联合村“两委”发展供销超市、村级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商服务站、为农服务工作站,开展经营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助力促进村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
四是打牢基层基础,着力促进乡村善治。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吸纳村“两委”及社会能人入社,推动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促进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两社”融合发展,通过开放办社等方式,促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紧密的产权关系,到2020年,全省所有涉农乡镇基层社实现两社融合,推动新型基层供销社组织发展、功能延伸。促进供销、生产、信用“三位一体”联合合作,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进一步完善产业经营服务、拓展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使参与各方共同受益,实现服务资源功能化、服务功能体系化。继续组织实施“旗帜供销”工程,促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在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级社有企业等供销服务产业链上建立党支部。推广石家庄栾城区天亮种植合作社联合社的做法,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是发挥特色优势,着力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参与脱贫攻坚,支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脱贫。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到2020年建成省、市、县三级运营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提高脱贫致富技能,增加经营性、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六是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强化服务保障。持续抓好综合改革,圆满完成昌黎县全国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加大开放办社、“5+1+N”综合改革和试点成果推广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纳入综合业绩考核范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省社“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将主要用于与乡村振兴有关的重大项目实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供销合作事业的工作队伍。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做法,省供销社将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参与实施乡村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