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了也总比没有的好:农村已经到了非变不可的地步了
改革虽然从阻力最小的农村开始,但这40年改革,进步最大、改变最快的却是城市。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农村的改革尤其是农村的经营体系改革就实际上陷入停顿状态,都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小修小补一下。
2014年以后,农村的改革明显提速。首先是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耕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到最近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农村改革在试点之后很快就要在全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虽然停滞了十几年,但总比没有的好。
农村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农村的产权制度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农村的经营制度也难以为继。
二、被绝大多数农民所忽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塑!
上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主要围绕农村的经营体制为主来开展。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大锅饭调整为“包产到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然而这些年不可否认的是,农村经营体系的弊端也日益明显,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30年后成为“统的不足,分的有余”。
承包地大部分都分到农户手里了,并且从15年不变,到30年不变,再延长30年。宅基地归各家所有。突然间,农村集体虚化了,很多村里基本没有什么公共事务,村集体也就逐渐丧失了统的能力。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正是为了应对这一现象而顺势推出。那么,究竟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在农地圈看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就是要把农村分的过度的资源、资产“统”起来,通过股权的方式做大集中,然后这些资源在优化配置。农村的资源可以就多了,既可以是土地,也可以是农村的经营性资产(企业)、还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农业补贴资金、林权、宅基地农房等,还可以是劳动力。通过股权的方式把集体资产集中并统一经营,村民可以拿福利股、分红、工资等。
说白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就是把“统的不足,分的有余”资源再统一起来,统一经营,以做大集体经济。
这种变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再一次改革。
只不过,很多农民只关系土地改革,而忽略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三、如何确定村民的股权?股权能否流转和继承?
股权设置类型可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集体股与个人股之间的比例,集体股所占比例一般不得高于20%、个人股所占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也可以根据实施情况不设立集体股,集体只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按实际设置法人股、资源股、现金股等股种,但严禁强迫成员现金入股。
个人股一般由人口福利股(人口股)和劳动贡献股(农龄股、或劳动年限股、或年龄股)构成,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口福利股和劳动贡献股比例。
人口福利股的配置一般只要是村集体成员就能全额享受。劳动贡献股则对人口福利股全额享受对象和酌情享受对象来进行配置。劳动贡献股一般可以选择按劳动年限(劳龄)、或农龄(村龄)、或年龄中的一种来进行配置。推算时不足一年的可按一年计算。
落实到村民的股票可以流转或者抵押,一些地区也允许股票继承。
由于此项工作尚在试点过程中,全国各地试点村的做法各有不同。
但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对农民的意义,要远大于农村土地改革,这是广大农民所没有意识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