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以西北地区为重点,建设了100个农膜回收示范县,在新疆初步建立农膜全程监管模式和体系。
为有效解决由农用薄膜不合理使用造成资源浪费、带来白色污染问题,9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对农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及监管等环节予以规范,使农膜管理进入新阶段。同时,在一些回收试点区和回收率较高的地区,形成农膜回收利用良性机制。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用薄膜使用量246.5万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40.4万吨,覆盖面积2.66亿亩,在新疆、山东、内蒙古、甘肃、云南、河南、四川、河北、湖南等9省区,农膜覆盖面积均超过1000万亩。
农膜使用量如此之大,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以西北地区为重点,建设了100个农膜回收示范县,推进加厚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目前,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重点地区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其中,甘肃农膜回收率达到81.72%,新疆也初步建立了农膜全程监管模式和体系。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严昌荣表示,农用薄膜包括棚膜和地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蔬菜、棉花、玉米、花生等种植过程中,地膜覆盖技术应用比率高,效果也很明显,我国农膜使用量大、应用范围广,在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品质、保障农产品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膜如果管理不当,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地膜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属于高分子化合物,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地膜留在土壤中,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吸湿性和通透性,继而影响作物出苗,导致减产。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介绍,目前全国已建立500个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推动各地建立省级监测点,构建完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建了农膜回收专家指导团队,推进残膜回收机具、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等研发与应用。
试行生物降解地膜,将不断改进相关材料和工艺
2019年起,衢江区开始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处置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与回收企业签订废旧地膜回收合同,在全区设立66个回收点,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台账、回收点交付台账,并由区财政局出资保障,逐步形成农膜“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去年,衢江区产生的大棚膜和菌棒膜全部由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全区完成废旧地膜回收55.4吨、回收率达96.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浙江各地积极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对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通过市场化机制回收再加工,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则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去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90.7%,其中废旧棚膜、菌棒膜基本实现全量利用。
严昌荣表示,生物降解地膜这几年发展势头良好,应用规模达到10万亩以上,未来要通过材料、工艺和应用模式的研究,突破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研发和应用方面的一些瓶颈,实现对部分作物聚乙烯地膜的替代。
全链条监督管理,覆盖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
近年来,我国的农膜回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
严昌荣分析:
一是回收难——地膜偏薄、强度低,本身容易老化破碎,机械化回收技术还不成熟,作业效率低;
二是运输难——农田回收的地膜需交由专门处理厂处理,但处理厂家数量少、分布散,打包和运输费用不菲;
三是处理难——目前我国回收的地膜含杂率偏高,清洗造粒的产品质量差、利润薄,处理过程中容易产生水、大气等次生污染问题。
《管理办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遵循全链条监督管理思路,构建覆盖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监管体系。廖西元介绍,为便于对农用薄膜产品的追溯和市场监管,《管理办法》对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在相关环节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主体须建立出厂、销售和使用记录。
回收利用上,《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应当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为激励各方参与农用薄膜回收,《管理办法》提出,鼓励研发、推广农用薄膜回收技术与机械,并支持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
严昌荣说,这几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已逐步制定和颁布:“促进地膜回收利用,关键要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由地膜产业链相关方共同承担的地膜生产者有限责任延伸机制。同时,加快残膜回收机械和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研发,促进地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廖西元表示,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源头准入管理,大力推广普及标准地膜,试点创设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不断提高农膜回收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