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52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扶持政策,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发展、农业机械化、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加大对西南地区的支持力度。业内人士表示,西南地区的农业资源比较丰富,因此,需要更加有效、全面配套措施,此举将对区域农业和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积极作用。
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西南地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在加强指导服务方面,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指导当地明确示范区创建定位,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禀赋,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重点在特色化、小规模、精品化上寻求突破,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现代农业建设路径。
在强化政策扶持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将针对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制约瓶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聚焦示范区建设,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集合效应。在衔接产业帮扶方面,将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提升、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产业园区升级改造等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开发,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
西南地区是我国农业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也是我国与一些邻国开展贸易、投资合作的重要区域,因此,需要更加有效、全面的配套措施,这对西南地区的农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以及增强我国与邻国之间的联系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拓宽投资渠道
同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342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指导服务,加大对福建省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力度,推动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在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拓宽投资渠道。一方面,统筹现有项目,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优先向示范区安排,引导农业生产发展等各类农业项目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增量,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示范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农业农村部表示,未来,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