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粮油棉糖等大宗产品净进口规模日益增多,成为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但我国农产品出口障碍重重,增速缓慢,贸易逆差成为常态。贸易逆差持续出现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缺乏竞争力,农业外循环结构“失衡”等问题,对国内农产品内循环结构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如何以更开放的姿态主动参与到农业国际化,实现农产品国内国际双循环,是我国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现状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全面实施对外开放政策,逐渐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势,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稳定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04年,我国农产品贸易进入逆差时代,逆差数额逐年递增,农产品贸易逆差化成为常态。随着我国农产品贸易发生结构性变化,贸易战略的目的由出口创汇调整为通过调剂国际农业资源来保障我国基本粮食安全。2000—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达到12.2%,其中农产品进口额年均增幅达到15.7%,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
农产品进口的品种结构也发生改变。20世纪90年代,我国主要进口农产品种类包括小麦、玉米、大米等谷物,以及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2021年主要进口种类变为大豆、食用油籽、棉花、畜产品、水产品等。原料性农产品及国内需求增长较快的优质农产品成为进口重点,农产品贸易功能也由解决温饱升级为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我国农产品贸易合作伙伴日益增加,不再局限于东欧、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现已拓展至包括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在内的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联合国统计数据库显示,截至2017年,与中国合作的贸易国家已达211个。
目前,我国农产品进口数量持续大于出口数量,导致农业外循环结构走向“失衡”,主要表现为谷物、粮油棉糖等大宗产品失衡问题严重。谷物净进口规模从2009年的183万吨增长至2021年6275.6万吨,年均增幅达到34.2%;棉花净进口规模持续升高,由2001年的0.76万吨增长至2021年的234.2万吨,年均增幅达到33.2%;食用植物油与食糖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4%与9.1%。
二、优化建议
(一)加强和完善外资农业企业监控,防止垄断行为
为保证我国农业产业安全,政府要健全农业对外开放管理体制,完善外资准入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外商并购农业企业的申报及安全审查机制。对合并势头较猛的行业,如种业进行跨国企业和国内种子市场份额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对达到一定市场份额的外资企业强制要求执行信息汇报制度,防止过度依赖某一企业,在避免存在潜在生产危险的同时,又能强化其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市场稳定方面的社会责任。
同时,根据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特殊性,结合农业生产分散性及销售到千家万户的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农业情况的反垄断规定,防止外资企业对我国农业造成区域性垄断、行业垄断,甚至全国性垄断,并为继续扩大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争取更强话语权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促进国内大循环及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是发展的重点,而保持循环、畅通的基础在于国内政策与国际政策的良好衔接。因此,除了对现有国内条件和国际贸易规则做出调整外,作为农产品贸易大国,我国还应积极参与到国际农产品贸易规则的制定中,并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区域间贸易谈判及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讨论。
我国政府应鼓励各类企业在全球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等行业进行投资,支持我国粮农企业通过参股并购的方式参与全球供应链的建设,通过这些方式为国内农业争取更大的补贴空间及必要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与价格话语权,努力促进各国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规则,争取创造更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发展的国际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