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灵芝》《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西洋参》及配套解读文件。
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灵芝、人参、西洋参三种原料,其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与现行《中国药典》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
根据三个目录规定,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仅可使用单方原料,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
三个目录中,灵芝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人参、西洋参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产品备案时,允许备案人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
公布的文件中明确标注了中药材服用的注意事项,如人参不宜与含有藜芦、五灵脂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感冒、舌苔厚腻、易上火者不推荐使用,长期食用建议根据个人体质酌情使用;服用西洋参的注意事项是不宜与含有藜芦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感冒、舌苔厚腻者不推荐使用。文件中唯独灵芝的注意事项是空白的,这是为什么呢?
众所周知,中药有温、热、寒、凉四种药性,它反映了药物对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作用倾向。如人参属热性药材、西洋参属凉性药材,此两种药材都不能与藜芦同时服用,会抵消药效。而灵芝不一样,它性平、不温不热,服用灵芝几乎没有禁忌。
灵芝的“药用价值”和“食用安全性”不断得到验证和认可,本次灵芝被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是继灵芝被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后的又一重大利好消息。(来源:寿仙谷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