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用菌出台新标准
发布时间:2003-09-23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报讯 根据省质监局的标准化工作计划,由省食用菌工作办公室承担的我省地方标准《食用菌质量安全要求》,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公示在“福建质量信息网”(网址:http?//www.fjqi.gov.cn)和“福建省食用菌信息网”(网址:http?//www.fjsyj.net)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介绍,福建省地方标准《食用菌质量安全要求》指标规定了食用菌的感官要求,在外观上要求:菇形完整,大小均匀,有正常食用菌的固有颜色和固有香味,无异味。不允许混入物有:毒菇、异种菇、虫体、动物毛发和排泄物、金属、玻璃石等。鲜、干食用菌的重金属(砷、铅、汞、镉等)和农药残留以及亚硫酸盐等有害物质也有最高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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