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8-2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东巩镇政府与当地的木耳生产大户代光照达成了赔偿协议:代光照的木耳生产在街道建设中受到损失,镇政府一次性赔偿其经济损失9000元。
今年3月,东巩镇在搞集镇建设时,将步行街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施工。由于施工工地受环境限制,在4月5日至26日施工期间,先后两次将代光照生产木耳的喷水管道压破,使其2万根木耳杆子不能正常喷水,受到了木耳减产的经济损失。4月26日,代光照找到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政府对因施工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镇政府立即派镇司法所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调解双方达成损失赔偿协议,由施工的安装公司负责维修好压坏的管道,保证代光照生产正常用水,并根据同类木耳杆子产值比较数认定,由镇政府一次性赔偿代光照经济损失9000元。代光照对调解意见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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