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2023香菇产业会员推荐品牌

    2023香菇产业会员推荐品牌

    2023食用菌行业名特优新推荐品牌

    2023食用菌行业名特优新推荐品牌

    第五届全国(河南·嵩县)香菇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食用菌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胜利闭幕

    第五届全国(河南·嵩县)香菇产业创新...

    2023北方地区现代食用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第十六届全国菌需物资博览会胜利闭幕

    2023北方地区现代食用菌产业创新发展大...

    菌业强农 乡村振兴 我们一直在路上

    菌业强农 乡村振兴 我们一直在路上

    2023第五届全国(嵩县)香菇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食用菌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

    2023第五届全国(嵩县)香菇产业创新发...

    8月起 福建出口食用菌和蔬菜须标注溯源标识

    发布时间:2007-05-1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本网讯:为应对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所带来的影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出口食用菌和保鲜、速冻蔬菜溯源标识管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来,日本提高了食用菌和保鲜、速冻蔬菜准入门槛,对出口企业溯源管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溯源标识管理规定,督促辖区出口食用菌和保鲜、速冻蔬菜企业,建立包含备案基地代码、卫生注册登记代码、产品名称编码、生产批次代码在内的出口产品溯源标识管理体系,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备,确保每个企业每个出口品种均有唯一性标识并可追溯;出口企业在出口食用菌和保鲜、速冻蔬菜的外包装上,标注符合要求的可追溯性标识,并在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的申报材料上,申明符合要求的可追溯性标识。   

    责任编辑:紫晴

     稿件来源:福建日报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