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2-04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缺乏保护 出口受阻
福建闽东是我国主要的食用菌生产地。由于我国还未将食用菌纳入作物品种的审定和认定体系,也未建立菌种登记制度使我国仍处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物种壁垒”时十分被动。2005年,闽东食用菌出口已经开始受到日本《种苗修正案》的冲击,出口量大幅下降。为此,食用菌业界人士呼吁,我国实行食用菌品种权认定迫在眉睫。
闽东食用菌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总产量已占世界的1/24,其中,古田银耳产量占世界银耳总产量的70%,食用菌已成为闽东发展农村经济的朝阳产业之一。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质优价廉的闽东食用菌本应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然而在全球农业贸易保护势力抬头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日益成为发达国家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如果不重视对食用菌种专利的保护,闽东食用菌产业的优势将很难长期保持下去。
食用菌新品种之所以需要保护,是因为食用菌靠菌丝体进行无性繁殖。菌种的生产程序通常分为母种、原种、栽培3个层次,只要是熟练的菇农,都能通过栽培种苗而获得母种。菌种发明者投入大量和财力培育出来新菌种得不到保护,极大地打击了科研人员研发新品种的积极性。食用菌新品种研发陷入了投资大、回报小的困境,结果是食用菌产业大而不强。更重要的是,新品种得不到保护,容易造成菌种流失,给食用菌出口造成障碍。由于对食用菌新品种的保护不力,已造成闽东食用菌在菌种生产上的多、杂、乱、散,光香菇品种就多达几十个,有的是乱取名、乱编号,菌种资质得不到保证,导致食用菌产量不稳定,质量低下,甚至绝收,菇农与菌种生产者纠纷屡屡发生,最终受损的是整个产业。由于可以随意使用菌种,还引发各食用菌产区之间的无序、恶性竞争,产量超过需求量,造成菇贱价低。
闽东现有食用菌研究所30多个,具有很强的开发新品种能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制定出食用菌菌种登记保护法,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和个人对食用菌种的使用方式,提高科研人员的研发热情,选育出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菌种。只有这样,闽东食用菌产业才能更好应对各种贸易壁垒,创造新辉煌。
编辑: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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