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8-1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派出由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制品检验所、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市药检所组成的专家组在成都对“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了评审。
“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先后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形式审查、实地调查,并于2008年6月4日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第67号公告正式受理,并向社会公告。评审会上,与会专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乡城松茸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产品值得保护。
“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审查后将在完善相关程序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公告三个月后该县即可按国家法规开始使用 “乡城松茸”地理标志和开展相关保护工作。(新华网)
编辑:LQ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