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8-2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当前正是野生蘑菇生长的季节,江西省部分地区相继发生自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8月20日,江西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预警通知,通知要求采取多项措施防止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野生蘑菇中毒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另外,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村、组、户广泛宣传动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劝阻村民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目前,正值采食野生蘑菇的高发季节,各地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在集贸市场、圩镇、学校等地广泛张贴有毒野生蘑菇图谱及鉴别知识,印刷发放禁止采食野生蘑菇的宣传单,努力提高群众对有毒野生蘑菇的识辨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环节监管,整合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防止野生蘑菇流入市场。
通知还指出,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告,任何人不得拖延阻止和妨碍,对违反报告制度,故意隐瞒不报、缓报、谎报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大江网)
编辑:LQ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