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0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强化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西藏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对从事虫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进行再认定、再规范,严格检查虫草经营者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是否过期;对出租、出借、转让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并按照“谁登记、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对虫草经营者的再清理,进一步完善登记事项,严格一户一卡一账制度,严格虫草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
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清理整顿虫草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过度包装、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骗买骗卖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进一步强化商标、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虫草交易经营活动中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使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消费者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管。针对当前我区虫草交易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西藏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措施,全面实施虫草交易市场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积极推进虫草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同时,适时指导和帮助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经营自律制度,全面推行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加快推进“12315”投诉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商场)步伐,及时受理虫草市场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维权服务。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西藏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经营者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为我区虫草交易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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