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17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为全面推进虫草禁采、保护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草场植被不受破坏。三月份以来,天峻县多措并举,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三结合、三到位",使全县虫草禁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 是对内与对外相结合,宣传教育到位。全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发布禁采通告、信息; 县域内通过设置咨询点、采取藏汉双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采虫草的重要意义。张贴通告12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500 余份。并结合下乡宣讲中央、省委1号文件活动,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宣传《环境保 1 护法》、《草原法》、《治安管理条例》和《天峻县虫草禁采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自觉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外州县 和县域内牧民知晓率,为有效开展虫草禁采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宣传氛围。
二 是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禁采措施落实到位。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在新源、江河、木里、舟群、织合玛等重点虫草资源区乡镇继续实施巡山、设卡和设立流动警务点等 措施,禁止一切人员在我县境内采挖虫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成立巡山队,抽调工作人员开展进山巡查工作。通过定点检查站与流动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大检查劝 阻力度,有效减少虫草禁采检查工作的盲点。同时,按照"县抓乡(镇)、乡(镇)抓村、村抓户"的原则,实行包乡、包村、包户、包山责任制,县、乡(镇)、 村、户层层签订虫草禁采目标责任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覆盖全县的四级责任管理体系。
三是乡镇、部门与兄弟县联动相结合,联席联查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虫草禁采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密切配合,全面做好虫草禁采工作。从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等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进驻新源、江河、木里、舟群、织合玛等重点虫草资源区乡镇开展工作。同 时,先后到邻县衔接沟通,致函与周边祁连、刚察等地区联系,进一步加大与邻县的合作力度,赢得支持和配合,实行联合管理,协商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在重 要路段设卡,共同开展虫草禁采检查工作,有效劝阻大量虫草采集人员,从源头上防范外地群众进入辖区采挖虫草,确保虫草禁采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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