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1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近日,消费者郭先生自称食用了添加冬虫夏草的肘子后感觉不适,将销售商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
郭先生诉称,2011年底,他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价值1000余元的虫草肘子,食用后感觉不适。郭先生查询后发现,卫生部明文规定普通食品不得添加冬虫夏草,据此认为肘子违法添加冬虫夏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销售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冬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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