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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对食用菌产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2-08-0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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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文库20120201A版的通知》(国税函〔2012〕61号)规定,财税〔2011〕137号文件规定的蔬菜产品,在2012年2月29日(含)前出口的,满足退税条件的,应退税;不满足退税条件的,予以免税。2012年3月1日起,统一执行出口免税政策。     
         财税[2011]137号文件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其中的蔬菜产品中囊括了香菇、双孢蘑菇、糙皮侧耳、草菇、金针菇、黑木耳、银耳、猴头菇、毛头鬼伞、姬松茸、茶薪菇、真姬菇、灰树花、毛木耳、竹荪、牛肝菌、松茸等目前常见的食用菌品种。也就是说,根据以上两个文件规定,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食用菌产品在流通环节免征了增值税,且取消了出口退税。而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用菌类食品,政策未变,依旧享受出口退税且征收增值税。
        这两个文件是国家从宏观角度进行国家调控的大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调控国内蔬菜的价格。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供需决定价格,取消出口退税就是鼓励蔬菜产品在国内市场流通,以减少国内由于蔬菜产品上涨带来的通货膨胀的压力。从这个角度来讲,取消退税必定会对部分蔬菜出口产生制约,从而增大国内供给,对国内蔬菜产品的价格上涨空间造成压力。
         第二有利于促进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外贸依存度较高。由于国际贸易保护愈演愈烈,压力不断增大,中国希望通过主动降低出口退税,以避免将来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与其让国外征收更高幅度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不如通过降低退税来对出口市场进行调整。取消出口退税率可达到这一效果,即抬高出口成本,减少出口,以逐步平衡外需和内需。这也是为了解决我国经济过度依赖外贸导致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
         第三有利于加快淘汰落后,促进结构调整。从长远看,取消出口退税可以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淘汰落后,促进结构调整,抑制输入型通货膨胀,增强我国蔬菜业的整体竞争力。
         但从近期来看,该政策对我食用菌产业会带来较大的影响:
         第一是以食用菌出口为主要业务的企业,由于前期库存较多,和采购商签订的合同没有履行完等因素,损失退税额,可能会形成一段时间的低利润或亏本经营。
         第二是国内企业新采购的食用菌价格会压低,出口为主的食用菌市场价格会下降,从而影响了广大种植户的收益。
         因此,这两个文件的出台,短期内对我食用菌产业会带来价格下滑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食用菌产品的价格也不会长期下滑。因为人均收入的提高必然会带来饮食结构的变化,食用菌产品以其独特的健康绿色优势,必将更受消费者青睐,另外就目前来看,物价水平还可能进一步上涨。
        面对新政策,食用菌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品开发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抓好出口业务的同时,积极扩大内贸市场,提高效益,主动的应对调控政策,把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和执行变成食用菌行业实现飞跃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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