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市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进一步提升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今年10月起,庄河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实施范围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提升庄河食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实施产地准出的范围重点是庄河市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畜禽屠宰厂(场)生产的蔬菜、食用菌、果品、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范围重点是庄河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及主要城区的农贸市场,实施市场准入的品种为蔬菜、食用菌、果品、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根据产地准出条件要求,实施产地准出的蔬菜、食用菌、果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产地证明、合格证明、加贴二维码、条形码或附加的标签、标示带、说明书等证明;实施产地准出的畜禽及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等证明;查验或检验后不合格的,不得采收(或出栏)上市。
目前,庄河市正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庄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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