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平泉“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两省的食用菌大棚租赁矛盾纠纷,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沟通,成功化解了这起跨地域的行业矛盾。
吴某光、吴某标是浙江省菇农,2023年年中,两人与平泉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香菇园区租赁协议》,约定以租赁该种植合作社大棚的方式养殖香菇。
签订合同后,为了方便自己行走,吴某光、吴某标将大棚附近的土路用渣土垫高,但这给后续退棚埋下了隐患。为了方便种植、更好的获取租棚收益,吴某光、吴某标在菌棚旁边自行建设了2间小房,又从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合作购买了取暖炉。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向吴某光、吴某标提供了遮盖菌棚的塑料布,并以总价20000.00元的价格向其收取了押金。
租赁期满后,吴某光、吴某标要求平泉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退回押金,合作社认为二人在租赁期间菌棚内所垫渣土尚未清理,租赁期满后废弃菌棒没有清除,吴某光、吴某标自建的2间小房、购买取暖炉问题也未协商一致,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吴某光、吴某标遂找到“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寻求帮助。
“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法官李晓华、特邀调解员吕景东知晓后,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倾听意见、详细了解纠纷情况,深挖矛盾根源。
“菌棚是耕地,不是临时用地,你们垫渣土为将来土地复耕必然会造成影响,菌棒每年都要上架,不清除废弃菌棒不仅会影响其他租户的生产,同时也会污染新菌棒”。
“吴某光、吴某标从浙江到平泉租棚种植香菇,千里迢迢来投资,是相信平泉作为菌之都的信誉和潜力,你作为东道主应有的担当和信誉”。
经过多方努力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解决了押金退还等纠纷问题。此次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当地食用菌产业和谐发展树立了典范。(来源:平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