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2026年胶园林下菌菇种植补贴方案》,通过补贴与奖励政策,激发农户及各类主体利用胶园林下空间发展菌菇产业的积极性,推动白沙林下菌菇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效化发展。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白沙县域内利用橡胶林地开展林下菌菇种植的个人种植户(包括农户、农垦职工等),按照“谁种植、谁受益”原则进行补贴和奖励,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不纳入本补贴范围。补贴方式依照“先种后补、以奖代补”原则,仅限于在橡胶林地内采用“橡胶+菌菇”模式种植的虎乳灵芝、虎奶菇、赤灵芝三种菌菇,且自主购置合规菌棒并开展种植的种植户。在补贴标准上,对于新种植的上述三种菌菇,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按每棒0.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种植补贴,单个种植户补贴菌棒数不设上限。
《方案》实行“先报备、再种植”流程,种植户在种植前需提前向村(社区)“两委”报备种植意向,完成种植后凭相关材料申报,经村、乡两级审核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备案抽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种植补贴。若验收不合格,种植户可在30天内整改,复验仍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贴。
《方案》特别强调,对于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并使用衔接资金进行种植的项目,须严格按照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若农户已申请该项补贴,则其对应种植作物的销售额不得再计入产业奖补资金申请范围,严禁就同一项目重复申请使用资金。
《方案》明确该补贴政策的申报条件,即种植户需提供合法用地依据,凡涉及用地权属或经营争议、纠纷的地块,以及在耕地内或已认定为耕地种植菌菇的,一律不得享受该补贴。此外,需提交种植全周期拍照记录、菌棒来源等材料。
政策有效期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内符合条件的新种植项目均可申报。(来源:白沙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