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澳大利亚标签不合标准 中国食品屡遭裁决令
发布时间:2003-03-24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澳大利亚是食品进出口大国,非常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并制定和实施了严格的食品法规和技术标准。截至2003年2月28日,在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发出的5840份食品进口裁决令中,针对中国产品的裁决令累计586份,约占总数的10%。在目前执行的裁决令中,涉及中国产品的裁决令有186份,名列首位;美国以153份、泰国123份紧随其后。
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对中国发出裁决令所涉及的产品主要有:海藻、海贝、干鱼片、春卷、干蔬菜、果子冻、梅子饼、奶油苹果干、蜜饯桃、汤料和各种调味品等。
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公布的资料显示,对中国食品发出裁决令的主要原因是,从中国进口的食品其标签不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定,例如,食品标签没有使用英文、无进口商详细信息、无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无代码、无产品描述、无原产地名称、食品成分表描述含糊不清等;其他原因还包括未标明食品中含有人造糖精添加物,以及黄曲霉素、农药、兽药残余物超标等。
为确保我国出口食品在澳大利亚的市场份额和降低出口成本,我国企业在向澳大利亚出口食品前,应该深入、透彻了解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则”对零售和餐饮用的食品标签主要有以下要求:
1.英文
澳大利亚所有食品都必须贴有英文标签。有些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但必须符合澳新食品标准要求,如澳新食品标准对某些食品标签文字大小规格、告诫或建议类的说明都有特殊的规定。
2.正确的食品名称或商业描述
澳新食品标准对某些食品名称有统一的规定。没有统一规定名称的食品其标签上必须有恰当的标示名称,该名称必须能够清晰地表明食品的特性,不应产生混淆和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3.食品制造商
标签必须注明准备或包装食品的企业名称和地点。这一信息可以以代码或批量代码的形式表示。
4.食品原产地
标签必须标明食品生产的国家(地区)。如果已有海外制造商的地址及国家(地区)名称,就无须再标明原产地。
5.批量代码
批量代码是指24小时内在同一条件下生产的同一种产品。代码或标识由生产商自行确定,形状大小及颜色对比没有具体的规定,但需要注明包装日期和使用日期。
6.进口商
进口食品的标签必须注明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以确保退货渠道通畅。从新西兰进口的食品标签上只须注明食品生产商名称和地址。
7.使用日期
使用期限低于两年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最低限度使用日期,以便对其适当贮存,保证质量。
8.食品成分表
澳新食品标准要求大部分食品在标签中注明食品成分。食品成分表中成分的顺序应按重量由大到小顺序排列。如果水是食品的成分,或按重量大小顺序排列,或放在成分表最后,注明“添加了水”字样。一般来说,食品成分应提供标准名称,如果没有通用标准名称,可用适当的代名称,或提供相当于某一类成分的名称。如果食品名称已经涵盖了所有的成分,其食品标签则无须成分表。
9.禁标的内容
食品标签中禁止表述的内容有:治疗和预防功用;有医药建议内涵的文字、陈述或设计;与疾病或生理相关的名称;特殊规定食物用途;减肥功效和分析证书摘录等。
10.告诫和建议
澳新食品标准要求,部分食品成分须在标签中注明告诫或建议。例如,处方类规定食品必须在标签中注明;转糖类食品还要注明各种碳水化合物的成分;酒精类饮料须注明乙醇含量;部分奶制品应标明“须冷藏”字样。含糖精、苯基丙氨酸、咖啡因等成分的食品必须标有告诫提示。含甘露糖醇成分的食品须提示:食用过多会引发轻度腹泻。 (中国农业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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