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种苗法修正案》,暗阻中国农产品
发布时间:2004-03-2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昨天,北京海关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近年来日本开发培育的农作物优良品种未经许可在海外进行繁殖和栽培,其收获物返销日本后对其农业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今年年初日本《种苗法修正案》有关内容,日本将加大对于日本改良农作物品种实行保护力度,扩大了处罚范围,提高了处罚金额。
日本是北京市重要贸易伙伴,是2003年北京市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据统计,2003年北京市对日本出口农产品1.78亿美元,与2002年相比增长24.5%。今年前2个月农产品对日出口3663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5%。日本实施的《种苗法修正案》对北京市农产品出口将产生负面影响。
尽管《种苗法修正案》并没有明确针对中国进口的农产品,但实际上,日本对从中国进口量比较大的农产品早就展开了调查,为出台相关保护性法规做准备。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并确认菌种来自日本的香菇产品收取巨额“专利费”,并使《种苗法修正案》顺利实施,早在三四年前,日本林野厅委托日本本国的专业研究所通过各种手段收集中国产鲜香菇,与本国品种进行比较,同时开展香菇菌种检测标记的研究。目前我国对日本出口食用菌约占食用菌出口总量的20%,若不采取任何措施,不仅我国菇农会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为其他国家实施贸易保护开一个不良的先例。
食用菌、甘蓝及绿菜花等农作物均是目前中国年出口量增长10%以上的畅销商品,食用菌更是北京市农产品对日创汇增长较快的产品。据海关统计,2003年北京市出口日本食用菌127万美元,增长4.3倍。《种苗法修正案》实施后,这些农产品可能无法出口日本,这将不利于北京市“创汇农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北京市农民增收和就业。
北京海关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拉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展“创汇农业”,增加就业岗位。二是修改我国参加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文本,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三是开拓新的市场,努力形成出口地区多元化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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