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1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据中国食品产业网报道,日本农林劳动省9月29日发表通告,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将对中国产松菇及加工品实施命令检查。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日本检疫站在对中国产松菇进行检查过程中,连续两次发现松菇的乙草胺(ACETOCHLOR)除草剂残留超出基准值。在食品卫生法规定中松菇的乙草胺残留基准为0.01ppm,而上述超标松菇的乙草胺残留量分别为0.69ppm和0.04ppm。
劳动省表示,现在松菇的进口商必须到指定机关进行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检查费用。只有在明确进口的松菇不存在任何问题之后,进口商才可以办理各项进口手续。
责任编辑: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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