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1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早在2007年11月,在当地用菌专业合作社垫付菌种款和许诺实行保护价收购的情况下,张仁庭等48户农民打消顾虑,开始种植大球盖菇。到了第二年的3、4月份,喜获丰收的菇农忙于向合作社出售大球盖菇。大家心里都在盘算一笔账:扣除合作社先前垫付的1.57万元菌种款,还可领取4.26万元。
然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合作社并没有把这笔菇款支付给菇农,而是挪作他用。当地菇农找到该合作社时,法定代表人张明却扯起了皮。
眼看种植致富的希望要破灭,菇农们一纸诉状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以及投资人张明、张华等告上法庭。宁化法院支持了菇农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案件也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此时的张明却携款远赴浙江,下落不明。当执行局干警找到张华时,张华却声称已将他们应当负担的款项交给张明,并有证人证实。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了48户菇农的权益,必须坚决拿下此案!”面对着48位菇农焦虑的目光,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邓章隆给执行局下达了死命令。
宁化法院迅速组织干警查找被执行人张明下落,并发出悬赏公告;另一方面查找张明可供执行的财产。可是始终没有张明的音讯,更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直到今年2月的一天,一个举报信息传到正在执行路上的干警手机上:“张明已在宁化县城出现,车牌号是……”。干警绷紧了神经,透过车窗,紧盯着在细雨中飞驰而过的每一辆车。在离县城15公里处,干警发现一辆举报人提供车牌号的黑色凌志车从身边迅速驶过。经过一路追踪,大家终于将张明的车子拦截,并将其带回法院。经过干警6个多小时的动员,张明先行交纳了部分执行款,剩余的欠款由其朋友提供担保。8月,剩余的执行款到达法院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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