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8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卫生局昨天发布通告:近期我市发现疑似食用自采野生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卫生部门提醒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勿采、勿买、勿食野生蘑菇。
通告指出,夏末秋初是蘑菇生长繁殖期,毒蘑菇外观与食用蘑菇十分相似,不易区别,而且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晒干都不能消除毒性。中毒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同时还可引起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和幻觉等症状,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损害,威胁生命安全。
公众一旦误食毒蘑菇,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注意保存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样本,以备检查化验。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说明就餐史。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前往省、市级医院求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