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委《黑龙江省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要求,今年三季度省农委组织开展了省级第三次食用菌等农产品的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对各市(地)销售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进行抽样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据了解,在伊春市抽样监测的蔬菜、水果、食用菌没有检出禁用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没有检出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药残超标。在此次例行监测公布的结果中,伊春市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抽样品种监测指标合格率均为100%,和第二次监测结果比较,伊春市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样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合格率创新高。
下一步,随着季节变换,伊春市地产食用菌等农产品的比重将逐步减少,外埠食用农产品补充伊春市市场比重将持续加大,根据食用菌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农委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力度,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合力行动,防止外省不合格的食用菌等农产品流入伊春市市场,实现对外埠食用农产品的管控,保证伊春市农产品市场的安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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