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将实行市场准入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记者 尚玉玲)5月17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牧厅联合下发实施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要求,今后在全省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在上市前要提供产地证明或合格证明。
在制度实施后,实施产地准出的蔬菜、食用菌、果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蔬菜、食用菌、果品、水产品,实行入市登记,并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新政的实施,对于食用菌行业来说,食用菌生产、入市将变得更严格、规范,可有效保障食用菌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安全、健康的食用菌产品,促进食用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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