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2018年,云南将加强对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食用菌,严防群体性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春暖花开,气温回暖,不少野蘑菇开始出菇。有的市民以为这些野生菌无毒,就私自采摘回家食用。殊不知,这些看似无害的小蘑菇,一旦有毒,一朵、半朵,甚至一个蘑菇伞盖,就能危机食用者生命。每年进入夏季,就是云南省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高发频发期。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是当地食品安全工作的顽疾之一,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频繁发生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也损害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还影响到野生食用菌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云南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必须把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有效减少甚至避免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发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时代的食品安全,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的监管,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谨防来历不明的野生食用菌上市销售,把好野生食用菌市场准入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食用菌,严防群体性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当前,云南省野生食用菌已经开始上市,各地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当地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