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里龙江省食用菌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里...

    2024 羊肚菌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大会

    2024 羊肚菌产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大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药用菌与林下经济发展研讨会

    第九届木耳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食...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胜利闭幕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安全吃菌知多少

    安全吃菌知多少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立暨2024食用菌产业数智化创新发展大会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成...

    3月1日起施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农业农村部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第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二条 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十三条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六条 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十七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 
    第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八)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十)违约责任。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第二十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记载流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 鼓励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运行规则,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等)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引导受让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防止垒大户。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审查审核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二)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分别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流转意向协议书、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相关材料。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审核意见。 
    (四)审查审核通过的,受让主体与承包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承包方和受让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 
    鼓励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保险服务。 
    第三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的,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收取管理费用的金额和方式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和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三方协商确定。管理费用应当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支出。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同时废止。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依法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

    2024-08-28 16:19:24

    我国将以土地整治助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我国将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24-08-21 16:12:27

    自然资源部:允许各地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微调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自然资源系统将持续...

    2024-08-15 17:01:13

    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

    2024-08-07 16:04:16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有什么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3年第1号...

    2024-01-16 15:14:02

    事关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农业农村部有了答复→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

    2023-10-08 14:25:48

    农业农村部答复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有关提案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

    2023-09-15 14:52:23

    农业农村部答复对平原粮区农村土地进行适当调整有关建议

    近期,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4...

    2023-09-14 14:43:53

    关于建议增加农村土地承包权延包改革试点单位,农业农村部有答复了!

    7月31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023-08-02 15:41:26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六大亮点

    《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合...

    2023-05-09 14:54:36

    农业农村部:尽快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近日,对徐玖平代表提出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长期流转...

    2020-09-25 17:15:54

    农业部试点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注册公司:保利收益+二次分红

     11月21日,农业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农业部正在研究...

    2016-11-26 11:30:16

    土改纲领正式出台“三权分置”加快放活经营权

    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再度迎来重大制...

    2016-11-02 14:38:25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

    2016-11-01 17:00:57

    农业部: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须2/3村民代表同意

    据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

    2016-07-06 16:39:09

    农业部:2015年新增9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

    农业部网站2月26日刊登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村土...

    2015-02-27 11:58:38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拟立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等权能或将被写入国家行...

    2014-12-30 14:45:49

    2014土地经营权释放的政策红利

    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

    2014-11-05 08:29:50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具有多重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

    2014-10-30 17:32:59

    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 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格局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2014-10-27 15:18:16

    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2013年,到...

    2023-12-08 15:42:13

    农户通过哪些途径可以了解自家承包地或流转土地是不是永久基本农田?

    农户通过哪些途径可以了解自家承包地或流转土地是不是永久基本农田?

    八、农户通过哪些途经可以了解自家承包地或者流转土地是...

    2023-11-24 14:14:10

    事关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农业农村部有了答复→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

    2023-10-08 14:25:48

    农业农村部答复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有关提案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

    2023-09-15 14:52:23

    11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11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贯...

    2023-04-27 11:32:24

    农村宅基地如何取得、申请、利用和流转?农业农村部明确了

    为帮助广大农村宅基地工作者学习、掌握农村宅基地相关法...

    2023-04-07 16:25:16

    农业农村部答复民盟中央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经营加快乡村振兴相关提案

    近期,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

    2021-11-24 15:57:36

    农业农村部:抓紧修改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近日,针对沈昌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2020-10-18 15:32:35

    农业农村部:尽快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近日,对徐玖平代表提出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长期流转...

    2020-09-25 17:15:54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这几件事你需要了解!

    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越来越少是大家都清楚的情况。很多青...

    2020-04-01 13:50:49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

    2024-10-23 15:23:17

    如何理解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

    2024-09-21 16:09:27

    农业农村部:积极争取重启《肥料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制定肥...

    2024-07-23 15:52:33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严格品种审定、登记和保护管理

    近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召开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2024-05-28 16:40:07

    自然资源部就《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自然资源部就《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

    2024-05-24 17:30:10

    构建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我国农村房屋量大面广,长期以来,以农民自建、自用、自...

    2024-05-21 08:55:50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负责同志解读 《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

    2024-04-28 16:42:11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负责同志解读 《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

    2024-04-27 16:07:44

    新指导意见出台!与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有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22日对外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要...

    2024-04-24 16:29:39

    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

    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

    2024-04-08 16:19:00

    农业农村部答复修改和完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有关建议

    7月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

    2024-07-04 16:56:53

    自然资源部就《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自然资源部就《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

    2024-05-24 17:30:10

    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

    2024-03-07 17:11:15

    新版《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全文

    2024年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 自2024...

    2024-02-19 15:42:19

    一图读懂《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

    一图读懂《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

    2024-02-18 15:25:31

    新版《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

    2024-02-02 15:13:04

    征求意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

    2024-02-01 14:37:23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有什么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3年第1号...

    2024-01-16 15:14:02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内容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部...

    2023-11-06 16:00:01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工作,落实农...

    2023-10-28 17:19:09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