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绿色生产发展的建议”(《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2号建议的答复》)时指出,将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原则,指导包括河南省在内的食用菌产区加强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等衔接,加快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生产发展。
回复中称,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发布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各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对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给予补贴。
为加速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各地可按规定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要。
2021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扩大到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已将食用菌料装瓶(袋)机和蒸汽灭菌设备纳入其中,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福建、湖北、湖南等食用菌生产大省已将用于食用菌生产的温室大棚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贵州省将食用菌菌料混合机纳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