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以下简称“925号公告”)于2025年6月29日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公告针对当前农药管理中出现的原药来源追溯难、同一产品使用不同商标销售等突出问题,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重要补充和完善。公告的核心内容聚焦于原药来源透明化要求、商标使用一致性规范、耐除草剂作物标注规则、指定助剂信息披露义务等四个关键方面的标注要求,旨在实现农药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特别设置了过渡期安排:2026年1月1日前生产的农药产品,即使标签不符合新规要求,只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销售。这一安排为企业提供了标签更新和技术调整的缓冲时间。
一、对食用菌农药企业的具体影响
农业农村部925号公告的出台,对食用菌农药生产企业将产生深远影响。食用菌产业作为“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特色农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该产业长期以来存在“乱用药、滥用药”现象,部分原因正是农药标签不规范导致的使用混淆。新规将从多个维度重塑食用菌农药行业的竞争格局。
1.原药溯源与质量管控压力
供应链透明化挑战:925号公告要求农药制剂标注原药来源信息,这对食用菌药品企业构成了直接挑战。目前,食用菌生产领域仅有15个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由9家农药企业提供。大多数专用消毒剂仍以“卫生消毒剂”身份流通于市场,其原药成分复杂且缺乏透明性。新规实施后,这类产品若用于食用菌生产环境(如菇房消毒、空间消毒、接种器械消毒等),可能被认定为农药用途而需满足原药溯源要求。
质量责任明确化:制剂企业必须对原药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这一规定将促使企业重新评估和优化供应商结构。对于长期依赖低价、非正规渠道获取原药的企业,将面临供应商合规化改造或原料替换的压力。以食用菌常用消毒剂为例,含氯类、 甲醛、乙醇类产品的原药供应链若不透明,将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准入。
2.商标统一化与品牌战略调整
925号公告规定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必须使用相同的商标,这对企业的品牌战略和市场定位将产生显著影响。委托加工产品禁止标注受托方商标,将有效打击市场上存在的“贴牌生产”乱象,抑制农药登记证变相出租行为。
食用菌农药企业通常采用两种经营模式:一类是自持农药登记证的专业农药企业,另一类是通过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消毒产品企业。新规下,后者将无法在委托加工产品上使用自有商标,被迫以委托方品牌销售,品牌价值被削弱。而持有登记证的企业则获得了更大的品牌控制权,但同时也需承担更全面的质量责任。
3.产品定位与登记策略困境
食用菌农药企业面临的核心困境在于产品定位的模糊性:用于环境消毒时属于消毒产品,而用于病虫害防治时则被视为农药。925号公告强化了农药标签管理,可能促使监管部门加强对食用菌生产环境中使用的消毒剂的农药属性认定。
◆消毒剂管理要求:卫生消毒剂只需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备案,分三类管理。
◆农药管理要求:必须取得农药登记,且须符合严格的标签规定。
这种双重监管环境迫使食用菌药品企业做出战略选择:要么维持消毒剂备案身份但面临使用受限风险;要么投入较高成本(全套登记费用约8-15万元)进行农药登记,获取合法农药身份但需满足更严格管理要求。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优惠政策虽已出台,但食用菌用药登记进程仍显缓慢,目前仅有15个产品获登,远不能满足产业需求。
4.标签改造与合规成本上升
新规实施后,食用菌农药企业面临一系列直接成本增加:
(1)标签全面更新费用:包括设计改版、包装材料更换等,单产品改造成本约0.5-2万元。
(2)信息系统升级投入:为满足原药溯源信息电子化要求,需建立二维码追溯系统。
(3)检测认证支出增加:农药登记需提交完整试验数据,微生物杀灭试验、毒理学评价等检测费用高。
(4)过渡期库存损失:2026年1月1日前生产的旧标签产品虽可销售至有效期结束,但市场竞争力可能下降。
尤其对食用菌中小农药企业而言,高昂的合规成本可能超出承受能力。行业调查显示,部分药品企业已开始寻求“贴牌生产”方式规避检测投入,但这与925号公告禁止委托加工产品使用受托方商标的规定直接冲突。
二、食用菌农药企业的应对策略
面对925号公告带来的挑战与机遇,食用菌农药企业需要采取系统性策略进行转型升级。基于当前政策环境与产业趋势,企业可从以下几个维度制定应对措施:
1.供应链合规化管理
企业应尽快建立原药供应商评估机制,对原药来源进行全面审计,确保其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的真实性。建议采用区块链、AI等数字化技术建立原料追溯系统,满足标签标注要求的同时提升供应链透明度。同时,针对2026年1月1日前的过渡期,应制定科学的库存周转计划,避免过渡期后库存积压。
另外,食用菌药品企业也应强化质量责任机制,建立内部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明确从原药采购到产品出厂各环节的质量责任人,确保标签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产品定位与登记策略优化
食用菌农药企业需重新审视产品定位,制定差异化登记策略:
◆专用农药登记路线:对主要用于食用菌病虫害防治的产品,积极申请农药登记。利用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优惠政策,联合行业协会开展群组化登记,分摊试验费用。
◆专业消毒剂定位:对主要用于环境、器械消毒的产品,强化其消毒剂属性。按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完成备案,重点突出其非农药特性,避免纳入农药监管范畴。
◆创新产品开发:针对食用菌生产特点,开发低毒、高效的专用药剂。如借鉴德国奥克泰士技术路线,研发基于过氧化氢和银离子的复合消毒剂,兼具广谱杀菌(99.999%杀菌率)和零残留特性。这类产品既可满足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的微生物防控需求,又能规避农药残留风险。
3.技术升级与标准提升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食用菌消毒剂企业应通过引进微胶囊化、缓释技术等先进工艺,提高产品稳定性和使用效率,以此主动推进技术升级。如将传统的氯制剂升级为稳定性二氧化氯,降低腐蚀性和刺激性,提高食用菌生产环境消毒的安全性。同时,投入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等先进检测设备,实现对消毒剂残留的ppb级检测,较传统方法灵敏度提高千倍。这不仅满足标签标注的合规要求,更为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未来,在食用菌生产中应整合物理、生物和化学防治技术,形成综合解决方案。如:在菌包制作阶段采用高压蒸汽灭菌;培养阶段使用植物源抑菌剂;出菇期应用微电场防霉技术等。这种“全程防控”模式可减少对化学药剂的依赖,符合公告要求的农药减量原则。
4.政策资源整合与合规保障
食用菌药品企业应主动对接政府资源,降低合规成本。如福建省2025年现代菌业提升工程项目,支持食用菌工厂购置“自动化制袋(瓶)、数字化灭菌、净化接种、环境因子智能调控”等设施设备,单个项目补助50万元。这类资金可用于标签追溯系统建设及生产工艺升级。
与此同时,食用菌农药企业应积极加入行业协会和食用菌生产标准委员会,参与食用菌消毒剂标准制定。目前食用菌用药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企业通过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可提前把握监管方向,抢占市场先机。
需要强调的是,食用菌农药企业要建立内部合规审查制度,定期对标签内容、广告宣传进行审查,避免违反925号公告规定。特别注意委托加工产品的商标标注问题,确保不出现受托方商标。同时,对指定助剂信息的标注要准确完整,避免因标注不全引发的处罚风险。
三、总结
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药标签管理进入了全面规范化时代,对食用菌农药企业而言,这既是严峻挑战也是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公告通过原药溯源、商标统一、用途明确、助剂标注四大核心规定,直指当前农药市场的痛点和乱象,将推动行业洗牌和质量提升。
食用菌农药企业需正视政策变革,制定科学应对策略:短期应聚焦标签合规改造和供应链梳理,确保2026年1月1日新规生效后的产品合规性;中期需调整产品定位与登记策略,明确农药与消毒产品的差异化发展路径;长期则要布局绿色技术创新,开发低毒高效专用食用菌消杀产品。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企业应主动对接政府资源,利用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降低合规成本,参与标准制定抢占行业话语权。
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和监管政策的趋严,食用菌农药行业将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那些能够快速适应新规、主动创新求变的企业,将在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为我国食用菌产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925号公告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行业升级的催化剂,推动食用菌生产从“经验式用药”向“科学化防控”转变,最终实现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的多赢局面。(来源:食用菌商务网,作者:y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