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进程,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食用菌产业扶持政策(2026—2028年)》发布。政策文件规定了适用范围、补贴标准及方式、申报条件与材料及申报流程等内容。
《鸡西市食用菌产业扶持政策(2026—2028年)》适用于在鸡西市域内合法从事食用菌生产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政策,补贴标准及方式主要为:
种植生产补贴:鸡西市辖区内当年新种植食用菌(含黑木耳、香菇、滑子蘑、平菇、灵芝等主要栽培品种)达到5万袋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袋0.2元的财政补贴。
基础设施补贴:1.对鸡西市域内新建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袋以上的标准化、自动化现代菌包生产企业,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鸡西市域内改扩建后年生产能力达到500万袋以上的食用菌菌包生产企业,对其菌包生产工艺改进(新型菌包装袋机、灭菌柜、菌种发酵罐等生产设备新购和更新)按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新建集中连片食用菌种植棚室(设计符合安全标准,使用寿命10年以上,吊袋种植棚造价每平方米不低于80元,地摆种植棚造价每平方米不低于30元),净面积3亩及以上,按造价的10%给予补贴,吊袋种植棚每平方米最高补贴10元,地摆种植棚每平方米最高补贴5元;净面积不足3亩,按造价的5%给予补贴,吊袋种植棚每平方米最高补贴5元,地摆种植棚每平方米最高补贴2.5元;整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资金由县(市)区政府承担,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保险补贴:鼓励黑木耳种植者投保,其中中央财政补贴保费的30%、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30%、县(市)区财政补贴保费的5%。
申报流程主要为乡镇初验→县(市)区终验→公示与资金拨付。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年至2028年12月31日。(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